近日,北京大興法院執行局法官趙鑫運用電子封條查封被執行企業的生產設備,既有效保障了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又爲被執行人復工復產保留空間。

這是一起企業間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件。某塑料公司基於生產經營需要,向同在一個大院辦公的某電器公司借款1342.5萬元。經大興法院組織調解,雙方達成還款計劃。但因經營困難,某塑料公司至今未能清償。

執行過程中,在趙鑫法官的釋明和建議下,某塑料公司同意對其公司開展資產評估。通過評估,趙鑫法官詳細瞭解了被執行企業的資金狀況及生產資料儲備情況。他發現,這家企業的賬面資金不足以償還借款,但其所有的週轉材料、機器設備及庫存商品仍具有較大市場價值。爲保障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的實現,趙鑫法官決定,立即查封機器設備等生產資料。

被執行企業廠房所在大院駐有多家企業,長期以來,各企業之間廣泛開展商業合作、商業互助,齊頭並進謀發展。此時,如果採取傳統查封,在廠房大門和機器設備上張貼法院封條,被執行企業不僅無法繼續經營生產,還會對其長期以來積攢的商業信譽產生較大影響。前段時間,多地法院啓用“電子封條”查封房屋,趙鑫認爲,此舉用來查封廠房設備實現“活封”再合適不過。

小貼士

與紙質封條不同,“電子封條”內置攝像頭感應裝置,可以對被查封處所進行24小時監控,一旦被執行人或其他人員試圖破壞,“電子封條”便會自動播放相關單位的警告語音,告知擅自破壞封條的法律後果,並自動攝影攝像,鎖定證據,將信號傳送到執法人員的手機終端,使執法人員第一時間知悉查封有被破壞的可能。

執行現場,趙鑫法官認真查看並仔細詢問了企業經營和廠房設備情況,並就電子封條的法律效應和作用機制向被執行企業負責人進行了充分釋明,得到了被執行企業的充分理解。在被執行企業的配合下,電子查封在半小時內順利完成。

趙鑫法官表示,當前經濟形勢背景下,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強化民生司法保障、強化經濟發展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的責任和使命。對被執行企業的生產設備採用“電子查封”,既保持了企業財產運營價值,把執行手段對企業的不良影響降到最低,又能對企業設備進行實時監督,有效避免申請執行人權益受損,既實現了司法公正,又體現了善意文明執行,是人民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服務保障“六穩”“六保”工作的一項有益嘗試。

供稿:北京大興法院

文字:張磊

攝影:錢坤

編輯:楊盛賓 謝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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