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我今年都81了,我拄着個拐我去找這個交警隊,實習輔警梁先生,我找他找的都兩三個月了,我這膝蓋骨折被他給撞的

王先生兒子:家裏的老爺子騎一輛電動車,騎到商貿城門口的時候,被一輛逆行的電動警車給撞傷了,他自稱是交警隊的實習輔警,他當時送我們家老爺子到醫院的時候,態度非常的誠懇,說會負擔我們全部的醫療費用,並且支付了大約一萬元的醫療費,叫我們不要報警,因爲怕影響他的前途,我們家老爺子也相信了他的話,還需要醫療費的時候,再聯繫他已經聯繫不上了,我們無奈之下沒辦法只能報警,交警事故認定,判定對方全責我方老人無責,希望幫忙找到這個人,並且讓這個人還有相關責任人負起這個責任

交警大隊:經過我們單位的仔細覈實,確定這個駕駛人不是我們單位的,他騎的執勤車屬於火車站管委會的車輛,我們所有車輛都是制式警車,或者是摩托車,外觀噴塗有公安字樣的標識,不是咱們隊裏的車,他現在因爲無證駕駛已經被拘留了,我們建議當事人保存好相關的住院手續,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來交警大隊已經覈實不是這的人,下一步就是做個法醫鑑定,鑑定一下傷情,然後通過起訴來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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