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男友遭人綁架危在旦夕,小甄立即報警,但真相卻讓她難以接受:自己鍾愛的“如意郎君”自始至終沒把她當戀人,且此前以各種理由“借走”的15萬元,全被對方用於網絡賭博揮霍一空。日前,慈溪市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戀愛”詐騙案。

事件經過

今年1月,在寧波上班的小甄通過網絡交友平臺,結識了一名條件不錯的男網友。聊天中,小甄得知對方叫張某,比自己小2歲,跟人合夥在重慶開了一家火鍋店,且已買了房,有一輛豐田車。

不久,張某主動提出去寧波找小甄,小甄欣然答應。見過面後,兩人依舊經常聯繫。小甄暗自覺得,張某也許是個可以以結婚爲前提長期交往的對象。

4月19日凌晨,張某聯繫小甄,稱他正在打“黑車”,司機想拿500元現金換他支付寶裏的錢,但他支付寶裏當時只有70元,希望小甄馬上轉430元過去。小甄沒多想,趕緊轉了過去。

誰知,當天晚些時候,張某又火急火燎聯繫小甄,說坐“黑車”時被人迷暈,身上的財物被偷走了。“我剛剛洗了胃,要去報案,醫藥費要740元。”男友有難,小甄又着急又心疼,立即打錢。

其實,小甄幫張某“分憂”不是一次兩次了。自兩人“奔現”後,張某就一直“多災多難”,不是朋友因爲吸毒被抓需要保釋金,就是自己打傷人需要賠醫藥費。小甄每月工資不高,手頭沒什麼存款,每次面對男友求助,她只能通過借貸等方法籌錢。

4月22日晚,小甄再次收到信息,稱張某被綁架,要她拿出1萬元贖金。小甄想到男友生命危在旦夕,思來想去決定報警。

警方介入一查,發現這是一場張某自導自演的鬧劇。次日,張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據悉,小甄所知張某的基本身份信息屬實,但房車和事業等均是張某胡謅的。此外,2015年1月,張某曾因犯搶劫罪、搶奪罪獲刑。

“我覺得自己就是人渣,但我現在想真心悔過。”據張某的說法,他一直都未將小甄視爲女友。自己迷戀網絡賭博,身邊的親友都借無可借了,於是抱着試試看的心理向小甄“借錢”,誰知小甄一次次向他敞開錢包,只是沒想到這次意外“翻車”了。期間,小甄陸續爲張某花了15萬元。

近日,張某因犯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並處罰金15000元;被責令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15萬元。

浙江法制報(通訊員 童盈芳 王豔華 本報記者 張宇洲)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