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太和縣一男童騎車撞到跳廣場舞女子後遭女子夫婦掌摑的消息引發關注。據北青-北京頭條此前報道,男童母親劉女士稱,他的孩子超超(化名)騎車進入廣場舞隊伍後本想調頭,但是車尾不小心撞到了跳廣場舞的女子,隨後超超遭到女子拽打,女子的丈夫也上前掌摑了超超。劉女士稱,涉事夫婦都在教育系統工作,女方疑似在當地一家幼兒園上班,男方在當地一所中學上班。9月25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劉女士處瞭解到,太和縣公安局已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涉事男子徐某某爲某中學教師,被警方拘留11日並處罰款800元整。

男童騎車撞到跳廣場舞女子後遭掌摑

事發現場的一段視頻顯示,一個男童騎車進入廣場舞隊伍,騎車過程中男童試圖停車,但左後輪撞到了一位女子,隨後站在隊伍後一排跳舞的男性上前,用手打了男童一巴掌,女子拉住了男童。

劉女士此前對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稱,事發是在8月14日晚上9點左右,她帶着10歲的超超和1歲的女兒在太和縣體育中心廣場玩,當時她給超超在廣場上租了小車,她就在附近抱着女兒在玩。“當時其實是前面有一個小孩騎車進到了廣場舞隊伍裏,超超就跟着騎進去,但是他後來想調頭出來,一剎車的時候,車尾有點打滑,就蹭到了跳廣場舞的女子。”

據劉女士稱,她曾告訴過超超騎車要小心一點,儘量不要往人多的地方去,孩子誤撞到女子實屬不小心。

劉女士說,超超撞了人之後已經跟對方說對不起,她也上前詢問具體情況。“女子被撞之後,回頭就打了我兒子兩巴掌,我孩子當時已經嚇着了很害怕,我還問女子有沒有問題,想帶她去醫院拍個片子檢查下,但是她就拉住我兒子,另外一個男的也上前打了我兒子。”

事發之後多次到廣場尋找涉事夫婦 學校稱已聯繫當事人瞭解情況

事發之後,劉女士查看了兒子身體,發現超超臉上有破皮,肩膀和脖子都被打紅了。“到現在一個多月的時間,身體慢慢好了,但是心理上還是有些陰影。”劉女士說,她是單親媽媽,孩子父親已經離世,小孩子心理上就比其他人脆弱一些。

而因爲涉事男女很快離開現場,劉女士說她後來連續多日到廣場尋找線索,有人告訴她,兩人爲夫妻,都在教育系統工作,女方疑似在一所幼兒園工作,姓張,男方在一所中學工作,姓徐。

劉女士稱,她和對方曾到派出所進行調解,但是對方態度惡劣,男子只說是他打的,與其妻子沒有關係。“我說不想調解,直接拘留吧,警方告知目前證據不足,還需要找相關的目擊證人。”

9月23日,涉事男子所在中學的工作人員謝先生對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稱,因爲事發是在假期,所以學校此前對這一情況並不是特別瞭解,9月23日,學校關注到此事之後,校領導很快便與徐先生聯繫,瞭解事發過程。“他說是他妻子和小男孩發生了矛盾,現在正在和對方進行溝通協商。”

謝先生稱,學校也與教育局進行了溝通,並與徐先生溝通讓其向小男孩及家屬道歉,採取一定安撫措施,派出所也正在調解。

打人男子被拘留11日罰款800元

9月25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劉女士處瞭解到,該事件有了最新進展。9月24日,太和縣公安局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顯示,違法行爲人徐某某,51歲,是太和縣某中學教師。

現查明:2020年8月14日21時許,在太和縣體育中心廣場上,超超(男,10歲)騎兒童三輪車玩耍時後輪碰住正在跳廣場舞的張某某的腿,因此發生爭執,張某某的丈夫徐某某用手對超超進行毆打,超超被打傷住院三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予以行政拘留十一日並處罰款八百元整。

劉女士說,因視頻中無法明確看出張某某打人的動作,警方稱張某某打人證據不足,沒有處罰。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郭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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