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路,不僅考驗駕駛技術,也要求駕駛員必須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否則一不小心,就容易出現交通違章。那麼問題來了,出現交通違章拖延不處理會怎麼樣?對駕駛員、車輛又會造成什麼影響?9月26日,羅湖交警就通過情指聯動追蹤布控,成功查獲一輛53次違法未處理的隱患麪包車。

9月26日上午,羅湖交警通過研判發現,一輛車牌號爲粵B3N5**的麪包車涉嫌多次違法未處理的“超級警情”,且該車出現在轄區範圍內。經對沿途“電子警察”的追蹤布控,交警鎖定該車很大可能停放在羅湖區友誼路周邊路段。

掌握該線索後,情報警務人員立即通知轄區警力前往查處。東門中隊接到該通知後,迅速採取行動,第一時間組織警力前往目的地進行搜索排查,併成功查獲該目標車輛。

經覈查,現場交警發現司機邱某所駕駛的麪包車竟高達53次違法未處理、累計扣分149分、罰款金額達16500元!在其交通違章中,多以超速、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以及違反禁令標誌爲主。

多次違法未處理的機動車,其駕駛員往往存在不良駕駛習慣的情況。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七條:機動車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爲記錄,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送達違法行爲處理通知書後拒不接受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超過10次的將暫扣機動車。現場交警依法扣留邱某駕駛證、行駛證,並暫扣其機動車做進一步處理。

據瞭解,機動車駕駛人如有記分的違法行爲,駕駛證在記分週期結束後不會被清零,且三次以上交通違法未處理將扣雙證,十次以上將扣留機動車。除此之外,未消除交通違章記錄的機動車將不能參加年檢。

多次違法記錄未處理不僅影響自己正常出行,而且還會因爲“拖延症”影響個人信用。羅湖交警也提醒廣大車主,一旦車輛出現違法記錄,請及時通過“交管12123”APP或前往交警部門進行處理,切勿拖延。

【撰文】豐雷 鄧子良

【通訊員】王一琳

【作者】 豐雷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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