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申請執行人公司法人代表確認酒店交付

9月24日,湘陰縣人民法院院長李衛東帶領執行幹警30餘名,對被執行人經營的酒店依法實施強制騰退,經過4個小時的不懈努力,順利將酒店騰退交付給申請執行人。

據瞭解,該酒店是一起租賃合同糾紛的標的物,2020年8月18日,法院在審理湘陰縣某賓館與被告湖南某酒店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與被告自願達成和解協議:被告自願將湘陰縣文星鎮的酒店及內部設施設備整體移交給原告,並向原告支付酒店租金。但被告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法定義務,原告湘陰某賓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法向被告公司下達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限期主動騰退交付酒店,否則將依法強制執行並追究相關責任,但被執行人既未支付租金也未主動交付酒店。

爲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湘陰法院決定啓動強制騰退程序。9月23日下午,該院召開執行緊急會議,制定了詳細的執行方案,成立執行指揮部,下設穩控組、警戒組、監督組、後勤組,工作落實到個人,並對可能出現的狀況制定了具體的應對方案。

上午9時許,黨組書記、院長李衛東帶隊,與執行人員進入現場,並立即組織人員對該酒店外圍拉起警戒線,執行人員迅速按照執行預案到達各自樓層迅速開展清點工作,對酒店內的相關財產進行拍照、錄像、清點造冊,經過四個小時的清點,酒店內所有財產清點登記造冊完畢,法院依法將酒店及內部設施設備交付申請執行人。

整個執行過程還邀請了湘陰縣檢察院、湘陰縣人大代表、湘陰縣紀監委、公證處及新聞媒體記者參與監督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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