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及上海、北京市場監管部門,對瑞幸咖啡(中國)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做出行政處罰6100萬元的決定。

經查,2019年4月至12月期間,瑞幸公司爲獲取競爭優勢及交易機會,在多家第三方公司幫助下,虛假提升瑞幸咖啡2019年度相關商品銷售收入、成本、利潤率等關鍵營銷指標,並於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通過多種渠道對外廣泛宣傳使用虛假營銷數據,欺騙、誤導相關公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構成虛假宣傳行爲。

在得到處罰消息之後,瑞幸咖啡對此回應稱,尊重並堅決執行國家相關部門就此次調查所做出的處罰決定,並已就相關問題進行全面整改。公司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規範經營活動,保障穩定運營。

此外,證監會也可能會根據新證券法對其進行處罰。

有業內人士對此表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處罰落地,其實反而有利於瑞幸咖啡後期的健康運營。從最近表現來看,在上半年爆雷後,瑞幸咖啡並沒有就此放棄,而是努力消除業績造假造成的負面影響,以實現後期更加長久地經營。拋開業績造假的負面操作,單就市場份額而言,瑞幸咖啡相對其他咖啡品牌仍然處在相對領先的位置。因此建議瑞幸咖啡在通過各種方式消減成本,減緩資金壓力後,依然要堅持原來在供應鏈和茶飲市場的投入,探索通過融合咖啡與茶飲產品,藉助原有的App技術優勢,探索在下沉市場或者高校,社區等特殊渠道可以實現有效盈利的商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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