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8日讯银保监会网站9月25日披露的黔南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黔南银保监罚决字〔2020〕20号)显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龙里县支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黔南银保监分局对农发行龙里县支行罚款20万元。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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