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萬聯證券國慶前收警示函,被要求切實整改

9月28日晚,廣東證監局發佈《關於對萬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責令其認真核查執業中存在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事起中鈺科技

廣東證監局指出,萬聯證券是廣東中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鈺科技或公司)持續督導工作的主辦券商,持續督導期間爲2016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4日。

資料顯示,中鈺科技主要從事電能表、用電信息採集系統產品及電力自動化系統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是一家新三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碼:832485,2019年4月8日起終止掛牌。

中鈺科技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廣東證監局作出行政處罰,分別爲2015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具體來看,2015年,中鈺科技通過虛構20份與國網省屬分公司簽訂的銷售合同及16份對應的採購合同,虛構業務收入7036.71萬元、虛構成本4645.93萬元,導致2015年度財務報告虛增利潤2390.79萬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77%。

2015年,中鈺科技與公司實際控制人吳明玉實際控制、並由葉某雲代持股權的深圳東禾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禾微)、北京清大華康電子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清大華康)發生直接非經營性資金拆借共98次,關聯交易金額合計3.50億元,佔公司2015年年報披露期末淨資產的185.40%。2016年上半年,公司與關聯方東禾微、清大華康發生直接非經營性資金拆借共32次,關聯交易金額合計1.3億元,佔公司2016年半年報披露期末淨資產的67.18%。對於上述關聯交易事項,中鈺科技未及時履行內部審議程序和臨時報告披露義務,也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完整披露。

廣東證監局認爲,萬聯證券作爲中鈺科技時任主辦券商,在對其信息披露文件進行事前審查、持續督導其規範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和完善公司治理機制等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嚴格履行法定職責,未能及時關注到公司上述違法違規行爲並督促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IPO項目曾“夭折”

公開信息顯示,萬聯證券於2001年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截至2019年6月末,萬聯證券控股股東爲廣州金融控股集團,持股比例49.10%;並且通過廣州市廣永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間接持有萬聯證券26.89%股份,合計持股75.99%。萬聯證券實際控制人爲廣州市國資委。

2019年6月,萬聯證券踏上IPO之路,2020年4月17日晚,證監會發布針對萬聯證券IPO的首次反饋意見,截至目前,暫無進一步進展。

與此同時,萬聯證券頻有負面消息纏身。

2019年4月,廣東證監局對萬聯證券開出罰單,萬聯證券私募投資基金子公司萬聯天澤資本投資有限公司在完成組織架構規範整改公示前實際開展業務,且在2017年9月證監會強調相關規範要求後仍有5只違規產品出現投資者首筆款項繳款的情況,廣東證監局責令萬聯證券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並提交合規檢查報告。

同年8月,廣東省證監局對萬聯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廣東證監局認定公司在開展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中,對融入方盡職調查存在較大缺陷。

2020年4月,萬聯證券一單IPO項目折戟。4月29日,證監會披露了《關於對江西綠巨人生態環境股份有限公司採取36個月內不受理股票發行申請的監管措施的決定書》。

證監會檢查發現,江西綠巨人2016年~2018年大量更改銀行流水對手方名稱、摘要、明細賬記錄;未完整披露關聯方及其貸款走賬、資金拆借等資金往來情況;會計基礎及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如:材料採購驗收單、領料單缺失,勞務採購未能提供勞務費用明細,未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等。而江西綠巨人的保薦機構正是萬聯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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