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餅是久負盛名的傳統食品,深受我國人民喜愛。月餅呈圓形,又是閤家分喫,象徵着團圓和睦。今年的中秋和國慶節重疊在一起,更有意義,在中秋節這一天,月餅是必食之品。但是近期,從市場監管總局官網發佈的通告,得知共有8批次糕點不合格,含有2批次月餅因添加劑上不合格名單,具體是哪家的月餅呢?

首先是長沙市溢湘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崑山潤華商業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銷售的溢湘齋牌子的本式黑芝麻月餅和本式伍仁月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含量分別是0.927g/kg、0.913g/kg,超過標準0.5g/kg的要求。

還查出吉林市大明珠精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吉林市麗輝家園商貿有限公司永吉縣新購物分公司銷售的無糖月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含量是1.07g/kg,超過標準0.5g/kg的要求。

在食品生產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爲一種廣譜防腐劑,對黴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強。但防腐劑使用不當會有一定副效應,因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體組織所吸收,進入人體後即分散於血漿和許多的器官中,有抑制體內多種氧化酶的作用,長期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的月餅,可能對人體造成一定危害。

月餅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爲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限量使用了該添加劑,也可能是在添加過程中未計量或計量不準確。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市場監管總局已責成吉林、湖南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覈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採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爲,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採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並向總局報告。

提醒:不要迷信“特殊”月餅。

無糖月餅、鮮花月餅、水果月餅看似健康,其實糖分、油脂含量只是相比蛋黃月餅、鮮肉月餅較低,改變不了月餅高糖高脂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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