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万敏)为营造良好的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9月28日至12月18日,南昌县面向该县市民及来县游客发放总额为1000万元的文旅消费券。

此次文旅消费券从9月28日10时开始领取,10月1日开始正式使用。消费券分批次投放,投放时间为9月28日、9月29日、9月30日、10月9日、10月16日、10月23日、10月30日、11月6日、11月13日、11月20日、11月27日、12月4日、12月11日、12月18日10时。每张消费券有效期为申领至账号的十日内(9月28日至9月30日领取的消费券有效期从10月1日开始计期)。消费者关注“南昌县发布”或“南昌县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昌南游”进入“文旅消费券”页面即可领券。消费券可在南昌县范围内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省市重大文旅项目(正式营业)、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旅游饭店(含2020年已申报旅游品牌的酒店)、限上餐饮企业及扶贫农产品企业等商户抵扣现金。

值得注意的是,每人每月最多可领取2张文旅消费券,活动为期3个月,在整个活动期间最多可领取共计6张文旅消费券,文旅消费券可在景区优惠活动的基础上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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