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萬敏)爲營造良好的文化和旅遊消費環境,9月28日至12月18日,南昌縣面向該縣市民及來縣遊客發放總額爲1000萬元的文旅消費券。

此次文旅消費券從9月28日10時開始領取,10月1日開始正式使用。消費券分批次投放,投放時間爲9月28日、9月29日、9月30日、10月9日、10月16日、10月23日、10月30日、11月6日、11月13日、11月20日、11月27日、12月4日、12月11日、12月18日10時。每張消費券有效期爲申領至賬號的十日內(9月28日至9月30日領取的消費券有效期從10月1日開始計期)。消費者關注“南昌縣發佈”或“南昌縣文化旅遊”微信公衆號,點擊菜單“昌南遊”進入“文旅消費券”頁面即可領券。消費券可在南昌縣範圍內的國家A級旅遊景區、省市重大文旅項目(正式營業)、省級工業旅遊示範基地、旅遊飯店(含2020年已申報旅遊品牌的酒店)、限上餐飲企業及扶貧農產品企業等商戶抵扣現金。

值得注意的是,每人每月最多可領取2張文旅消費券,活動爲期3個月,在整個活動期間最多可領取共計6張文旅消費券,文旅消費券可在景區優惠活動的基礎上疊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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