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曲婉婷是誰?

“你存在,我深深的腦海裏,我的夢裏,我的心裏,我的歌聲裏 ……”

2012年,她原創了歌曲《我的歌聲裏》,同年,李代沫在《中國好聲音》翻唱,此歌傳遍了大江南北,成爲當年的火爆金曲,她也因此名聲大噪,通稿、演唱會不斷,還拿了不少音樂大獎。

2013年她登上了春晚舞臺,與杜淳一起演唱了這首歌,算得上是初代流量的代表。

但是最近幾年,已入籍加拿大的曲婉婷在音樂上漸漸沒了消息,唯獨發微博頻繁登上了熱搜。

2018年1月28日,曲婉婷在微博上說:“媽媽已被羈押4年多,依然沒有判決結果,但還要相信法院一定會給出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

02

張明傑是誰?

曲婉婷的媽叫張明傑,在曲婉婷的口中,張明傑是一位“英雄母親”。原任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哈爾濱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正廳級官員。

1999年的東北,在人均收入只有一千多的時候,曲婉婷的母親張明傑爲支持女兒的音樂夢想,買了鋼琴並在後期送曲婉婷在加拿大留學,每年的學費就要20萬元。在此期間,她住別墅,開跑車,甚至養着一支私人樂隊。無顧慮地實現自己的音樂夢想、和市長談戀愛,成爲人人豔羨的社會名流。這消費在富商家中確實不算什麼,但要知道曲婉婷的母親是一名公務員,公務員的薪酬遠遠不足以支撐這樣奢靡的生活。

上世紀90年代,東北某重工業進行國企改革,出現了一大批下崗工人。曲婉婷母親在那場改革中存活了下來,並且生活的有滋有味。將市值超過20億元的工廠改成負資產,以超低價格賣給了一傢俬企。之後又將這傢俬企的全部資產轉移到一家新註冊的公司。根據調查,張明傑的哥哥和侄子任職這兩家公司的老闆和高管。

期間還利用職務之便,將估價10億的土地低價賣給私企。之後與該企業負責人捏造土地使用權轉移的事實,貪污政府徵地金額高達3.5億元。另外,還導致政府價值50億的項目爛尾。

令人更氣憤的是,這3.5億中包含居民的安置費和工人勞務費。張明傑違規遣散了工人,導致566名職工拿不到收入和補償金。在一月平均氣溫零下三十多度的哈爾濱,他們連蜂窩煤都買不起,有人甚至還住在四面漏風的棚戶區,有人被凍死,還有不少人自殺,失去生活的希望。

03

被全網黑的曲婉婷可憐嗎?

當然現在出現全網黑曲婉婷的局面,令曲婉婷敗光了路人緣的,不是僅僅是她母親貪污,而是她母親被曝光後,她的一系列令人瞠目結舌的迷惑行爲。

2014年8月,在領導巡視哈爾濱的過程中,張明傑被職工代表匿名舉報,2014年9月,檢察院立即對張明傑實施了逮捕,2016年,法院對張明傑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進行公開審理。

2016年的審理中,檢方建議對張明傑判處死刑。更令人可笑的是,這麼多證據和事實擺在眼前,張明傑居然拒絕認罪和伏法並試圖進行甩鍋。

一直以來,她都沒有想過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這條路:承認罪行,交出全部贓款。

作爲一個老母親,年紀也有了,能有多少歲月享受生活,她這樣做能爲了誰?當然爲了她的獨生女兒曲婉婷。

也就是這個時候,人們才發現,曲婉婷的音樂才華,都是用人血饅頭打造出來的。

在接受外媒採訪時,記者問她:誰是你童年時候的英雄?

她告訴記者:是我的母親,她是一個勤奮的人,給了我能得到的最好的生活,不管她是如何得到。

作爲唯一的女兒,能不知道自己揮霍的這些錢,都是她媽搜刮工人的血汗錢、下崗職工的保命錢嗎?

張明傑犯的罪足以判處死刑,曲婉婷居然還爲她媽喊冤!

她甚至專門給她媽寫歌:我不在乎流言蜚語,我並不在乎別人說什麼!

不久網友發現,曲婉婷除了在言談和音樂中聲援母親,幾乎每年時不時地在微博上刷存在感,每次都是“相信正義相信法律”,她前兩天的微博和2018年發的那一條几乎一模一樣,除了每年的發文,公開表達一下自己的“心痛”,真不知道她到底"孝"在哪?!如果真的孝順真的感恩,她可以歸還贓款,可以回國探望母親,而現實是甚至連母親庭審都沒有露面。顯而易見,曲婉婷只是立下了個"孝順"的人設。

張明傑再壞,虎毒不食子,把所有愛都給了女兒。但是很可惜,在曲婉婷的身上,我看到的只是虛僞、自私和冷漠。她該享受的,照樣接着享受。

最後,對於這種人,真心覺得沒什麼好說的,大家但行好事,引以爲戒,做好自己,更不要把孩子養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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