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5期柳州公安“利刃”战报

俗话说:男子汉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但是,有些男士在肇事撞伤人后没有负应尽的责任,而是选择逃避,离开现场。

9月7日9点22分,在东环大道炮团路交叉路口,一位男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闯红灯后与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相撞,导致一位女士受伤,该男子在现场呆了数分钟后便离开事故现场。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受伤的女士已被送至柳州市人民医院,所幸没有危及生命。

民警调取监控视频,发现事发时男子是沿炮团路由东往西行驶,闯红灯后与在东环大道由北往南正常行驶的女士相撞。事故发后,该男子下车查看了下被撞女士的伤势,随后驾车逃离现场。

无独有偶,9月19日13点59分,在屏山大道马鞍山路段,一位69岁的老人在横过斑马线时,同样被一位男士驾驶的车牌为桂BHD526的银白色电动自行车撞倒,男子将老人扶到路边后,就驾车离开了。

鱼峰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立即赶赴现场,老人已被送至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接受治疗。事故现场没有明显的痕迹和碎片。医生表示老人脸部和左腿有不同程度的挫伤和骨折,需要住院治疗,所幸没有危及生命。

民警查看监控视频,发现事发时该男子驾车在屏山大道由东往西行驶,当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由于车速较快,老人和男子相撞后同时摔倒,老人躺在地上无法起来。过了一分钟后,男子将老人扶起送至路边,随后骑车逃离现场。

柳州交警希望两位肇事者能主动到鱼峰交警大队投案,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接受相应的处罚,同时也向广大市民征集线索,对提供有效线索破案的,警方将给予一定奖励,并为其保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