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5期柳州公安“利刃”戰報

俗話說:男子漢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當。但是,有些男士在肇事撞傷人後沒有負應盡的責任,而是選擇逃避,離開現場。

9月7日9點22分,在東環大道炮團路交叉路口,一位男性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在闖紅燈後與一輛正常行駛的電動車相撞,導致一位女士受傷,該男子在現場呆了數分鐘後便離開事故現場。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魚峯大隊民警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往現場。受傷的女士已被送至柳州市人民醫院,所幸沒有危及生命。

民警調取監控視頻,發現事發時男子是沿炮團路由東往西行駛,闖紅燈後與在東環大道由北往南正常行駛的女士相撞。事故發後,該男子下車查看了下被撞女士的傷勢,隨後駕車逃離現場。

無獨有偶,9月19日13點59分,在屏山大道馬鞍山路段,一位69歲的老人在橫過斑馬線時,同樣被一位男士駕駛的車牌爲桂BHD526的銀白色電動自行車撞倒,男子將老人扶到路邊後,就駕車離開了。

魚峯大隊民警接到報警立即趕赴現場,老人已被送至廣西科技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接受治療。事故現場沒有明顯的痕跡和碎片。醫生表示老人臉部和左腿有不同程度的挫傷和骨折,需要住院治療,所幸沒有危及生命。

民警查看監控視頻,發現事發時該男子駕車在屏山大道由東往西行駛,當行駛至事發路段時由於車速較快,老人和男子相撞後同時摔倒,老人躺在地上無法起來。過了一分鐘後,男子將老人扶起送至路邊,隨後騎車逃離現場。

柳州交警希望兩位肇事者能主動到魚峯交警大隊投案,承擔起自己的責任,賠償受害者的損失,接受相應的處罰,同時也向廣大市民徵集線索,對提供有效線索破案的,警方將給予一定獎勵,併爲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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