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城市起源于新石器时代在黄河长江流域产生的村落,后来由于村落之间不断爆发矛盾,村落间不同的民族建起了城墙,这是中国城市的早期形态,是城市的雏形。历史发展到隋唐时期,中国的城市及其管理制度已经发展到了较高的水平。

城市的治理是一个国家局势稳定的重要一面,因为城市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乃至军事等各个方面的中心,城市发展的规模、治理好坏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权的稳定和长期发展。

对于宋代这样在中国历史上最繁华的一个王朝,经济总量占到世界的四分之一,这与政府在城市治理上是密不可分的,宋代的城市管理在众多方面达到了一个不可触及的历史高度。

坊市就是把城市中的居民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在一定的区域里分出来。在水浒传里王婆茶馆就是坊的一个很强烈的缩影。除坊与市之外,还存在着一些重要的空间区域,那就是街。

坊和市的界限开始显现被打破的苗头,商业活动逐渐扩展到市以外的区域,部分大城市中已经出现了夜市。宋代,人口与经济的膨胀使的宋代城市相较以前各朝各代城市所面临的挑战有极大的不同。本文将从"坊市"到"厢市"的转变,看宋朝是如何加强对城市的管理?

三重城墙围在一起的宋代城市

在宋代,城墙用砖瓦或土石砌成,一重至三重不等。宋代设置四京,分别为开封府(东京)、河南府(西京)、应天府(南京)、大名府(北京),都筑起了三重城墙。

东京汴梁城围着三重城墙,内部的城墙叫做"皇城",其次的叫做"旧城"或"内城''、"里城",外部的叫做"新城"或"外城"。

北宋的汴梁城,由于人口激增,城市中的商业极其繁荣,虽然城市格局大多是从唐代发展过来的,但也有众多发展变化之处。

比较突出的两点就是:第一,居民区与商业区的面积不断扩大,并且逐渐与政府的办公区域相混。第二,坊市制这一城市分区治理方式崩溃,这是宋代城市管理法律制度在整个中国古代城市管理的历史上最明显的一处变化。

在宋代的城市中,建造着非常多的直角相交的道路,方方正正,一眼就可以辨别方向,这些道路的布局是非常讲究的,这就是"街"。虽然偶尔也会有斜路,但斜的都是小路,大的道路都呈直线状。

在开封府汴梁城和建康府等城市中,还建造称之为"御街"的大街,这条御街大体上把整个城市区分为两个部分。这些道路被划分为方形的、被街所包围的地区,这就是坊。

在宋代初年,继承自先代而依然在实行的坊制,面对着人口与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冲击,日益改变。主要大街及其附近的街路上,日杂商店、旅馆和酒楼一字按顺序排开面向街道。"坊"这种制度就是用墙把坊包围起来,到了北宋末年就已经完全崩溃,庶人也可以任意面街造屋开门了。

二、出台了严厉惩处上侵占道路者的法令

宋代南北两朝的都城汴梁与临安的人口都超过了百万。宋朝政府专门派遣官吏一起和开封府的官员共同办理怎么惩处侵占道路的商贩,这样的规格足以可见当时宋代对城市道路管理制度的严格程度。

但是当发生占街的状况并不十分严重时,如果拆除相关建筑,类似于当今的城管部门,对市民生产生活会在很大程度上干扰的话,便不会处分,但不是不处分。

设立的左右军巡街司开始负责管理与处分侵街事件,这个部门就是当今的城市管理局,意思是一样的。

大家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政府拆除违章的房屋、清理城市中的街巷时,要是损害了市民的合法权益,被处理得市民是可以上诉的,申请行政复议。

这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立法对于执法者权力的限制,以及对于执法者越权侵权行为的处置态度,在立法与执法两个方面上都具有进步性。

在供水方面,宋朝政府设立了专门的机构

在宋代的城市中,由于城区宽广、人口众多,市民用水成为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而作为城市公共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供水及排水系统又是一个城市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因此宋朝历代政府非常重视这个问题。

在供水方面,宋朝政府在确保宫城、府衙、寺庙和市民用水的前提下,设立了专门的机构对城市水源及其利用进行管理。

例如神宗熙宁年间把金水河在城中的一段河流管理权限交给了西水磨务,同时出台政令:不论河水情况如何,都应当按照已有的尺寸供应皇宫及太庙、其他重要庙宇道观,确保充足,其他地方的用水也要按照相应标准配给,如果有疏漏,就向西水磨务问责。

这么一来,就避免了城市用水的浪费。城市中的水渠虽然是由政府开凿的一种公益设施,但市民使用水渠中的水仍然需要交付一定的费用,就和现在我们要交水费是一样的。几千年的宋王朝就开始这样做了,不得不佩服我们的先人。在户口管理中设置了坊郭户

在宋代的城市中,官方把每户居民单独设置在户口管理中,称之为坊郭户,分成不同的等级,并将其当作收取税赋的根据。宋仁宗曾下令依据家庭财产的多少来决定役钱的多少,意在使不同的等级的坊郭户承担不同级别的赋税。

此外,宋朝政府对于坊郭户户籍的登记管理也极其严密,不留任何弄虚作假的空间,如若有官员胆敢在这种事情上徇私违规,那么他会受到非常严厉的制裁。

由此可以知道,宋朝政府对城市中坊郭户如此严密地管控,目的主要的是保证税收的数量及其征收的顺利进行。但是,这一举措在客观上促进了城市人口向着有利于城市环境卫生的方向发展,这点有点类似于现在的环卫处机构。

宋朝政府还在城市垃圾排放这个方面做了法律制定上的努力。《宋刑统》中说到,府在刑事法律中明确地禁止市民在墙上凿洞,向街道排放垃圾,如果有敢触犯者,将会受到刑事处罚了。

负责管理的官吏如果不尽责制止,也会和犯罪的人一样遭受惩处。由此可知,宋朝政府对于城市中垃圾的处理及对排污者的惩治及其看重。

此外,在城市治安管理上还设置了巡检负责当地治安。城市在都巡检使统领下,被分为多个治安管理区域,称作"厢"。

正是以上方面的转变,使得宋代城市的社会治安比以前的时代要严密而有效,这为宋代长期的社会稳定和繁荣经济发展提供了很有力的一项保障。

城市,作为政治与经济交互作用产生的一个复杂系统,它既依赖于政治、经济甚至军事而产生和发展,又对政治、经济与军事产生强大的反作用。一座城池的得失往往关系着一个政权的成败,一座城市的兴衰也可以导致一个国家的存亡。

一个时代一个地域的城市,强烈地反映着这个时代这个地域的政治经济生态。而城市的管理法律制度恰恰是当时当地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多方面因素与城市之间最重要的一根纽带。

通过上面的讲述对宋代城市管理制度的几个方面——城市规划布局、城市市政管理、城市经济管理、城市治安管理的全面探析与描述,可以知道,宋代的城市及其管理制度,继承自唐朝及五代。

其实在唐代后期至五代时期,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方面已经出现了促使城市发生重大变化的苗头,只是由于当时的政局动荡,政权更替频繁,经济发展也相对缓慢,很多统治者及其政府没能有充分的物质与时间条件做出对城市管理的显著变革。

这些有利条件促使城市中的变化更加剧烈,宋朝政府面对诸多挑战也幵始制定应对城市变化的各种管理制度,这些新的政策与法律制度在中国城市历史上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也使其成为整个宋代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

在城市市政管理法律制度方面,宋代城市的土地与房产管理制度突出了为商业服务的特色,兼顾政府收入,店宅务的出现及其运行制度导致了城市由古代型逐步转向近代型,从而开创了中国古代城市发展的新阶段。

总而言之,宋代的城市格局逐步由封闭向开放转变,其城市市政管理与经济管理为城市乃至整个国家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基础,治安管理的创新为国家的繁荣提供有力保障。

城市的经济职能日益变得明显,这与宋代的商品经济巨大发展互为因果。这时的中国城市已经可以看作是近代城市的雏形,且其城市管理当中运用的各种法律制度已经相对成熟,比以往各朝各代提高了一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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