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駐印度使館馬珈公使就南海問題接受印主流媒體專訪

9月30日,駐印度使館馬珈公使接受印度主流媒體《亞洲世紀報》專訪,闡述南海問題的事實與真相,介紹中方立場與主張。專訪主要內容如下:

關於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海洋權益,馬珈表示,中國最早發現、命名和開發利用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最早並持續、和平、有效地對南海諸島行使主權管轄。二戰後,根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中國政府收復了被日本非法侵佔的西沙羣島和南沙羣島,並通過編制地名、公佈地圖、行政建制、軍事駐守等方式宣示主權,加強管轄。事實上,上世紀70年代以前,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從未受到外界任何挑戰。之所以產生爭議,根源在於70年代南海發現石油天然氣後,一些南海周邊國家開始非法侵佔南沙羣島部分島礁。此後,隨着《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出臺和生效,中國與這些國家間又產生了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等海洋權益爭議。

關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南海仲裁案,馬珈指出,《公約》不是海洋秩序的開始,也不是海洋秩序的全部,還有很多其他國際條約對人類在海洋的活動作出了規範。各方應秉持客觀公正的態度,忠實解釋和適用包括《公約》在內的國際海洋法規則。對南海仲裁案,首先,領土主權問題不是《公約》調整的事項。2006年,中國根據《公約》第298條作出排除性聲明,將包括海洋劃界在內的一些爭端排除在《公約》強制爭端解決程序之外。因此,南海仲裁案臨時仲裁庭審議南海島礁歸屬問題事項超出了《公約》的適用範圍。其次,根據國家主權原則,任何國際司法或仲裁機構行使管轄權必須以當事國同意爲基礎。“臨時仲裁庭”不顧中方反對,違背了“國家同意”原則越權審理。第三,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違反了中菲通過談判解決南海有關爭議的雙邊協議,更違反了《南海各方行爲宣言》中作出的由直接有關當事國通過談判解決有關爭議的承諾。中方多次聲明,“臨時仲裁庭”作出的裁決是無效的,沒有拘束力,中國不接受、不承認。隨着中菲關係的改善,兩國就妥善處理仲裁案達成共識,雙方已建立涉海問題磋商機制,重回談判協商解決有關問題的正軌。

關於南海的航行自由,馬珈強調,南海近在中國家門口,是中國的海上生命線,中國是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的受益者和維護者,中國比任何國家都珍視南海的和平與穩定,更重視維護南海航行通道的暢通與安全。中國在南海島礁上部署必要防禦設施,保護國家主權和安全。同時設立海上救助中心、海洋觀測中心、氣象觀測站等設施,爲國際社會提供公共產品,服務各國的交通航行和人員安全。南海海域每年有約10萬艘船舶通過南海,從來沒有任何國家申訴其商船受到過影響。南海的航行和飛越自由從來都不是問題,只是域外國家插手南海事務的藉口。一些國家跑到南海炫耀武力,製造緊張,推高南海軍事化程度,這纔是對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的最大威脅。

關於南海爭議的解決,馬珈表示,中國主張通過談判協商和平解決爭議,堅持通過規則機制管控分歧。中國已與14個陸上鄰國的12個簽訂邊界條約並劃定邊界線,與越南劃定了陸地邊界和北部灣海上邊界。中國與東盟國家就南海問題簽署了《南海各方行爲宣言》。“南海行爲準則”磋商也在快速有序推進,目前已進入案文第二輪審讀階段。上述進展成爲中國與東盟國家妥善管控分歧,推動務實合作,維護南海和平安寧的有效途徑,表明雙方有能力通過友好談判協商妥處分歧,共同維護地區持久和平穩定。我們不希望看到南海被當做是地緣政治的競技場和大國博弈的拳擊臺,希望域外國家在這個問題上發揮建設性的作用而不是相反。中國將與有關國家一道,把南海打造成和平之海、友誼之海、合作之海。

來源:中國駐印度大使館

責任編輯:張玉 SN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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