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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108國道(關中環線)改擴建工程的基本完工,涇陽段車流、人流逐步增多,加之周邊村莊密集,羣衆出行頻次高、數量大,各類交通違法行爲高發,特別是摩托車、電動車逆向行駛較爲突出,交通安全隱患不容忽視。爲迅速整治各類交通違法,進一步規範行車秩序,廣泛宣傳逆行的嚴重危害性,現對近期巡查發現的16起逆向行駛違法行爲進行警示曝光,請廣大交通參與者引以爲戒,警鐘長鳴。

不管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車輛逆向行駛的危害極大!逆行是道路交通中比較嚴重的一種主觀違法行爲,輕則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則引發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車毀人亡的惡性後果。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四)“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來源:涇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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