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誰纔是小區的主人?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大。

和公攤面積一樣,物業一詞是上世紀80年代由香港傳入內地,並逐漸成爲了所有小區的標配。發展到今日,物業也成爲了人們購房時的一個考慮因素,畢竟不同的物業有不同的服務水平。

在初期,一切都是新的,小區配套設施齊全,各項設備都非常好,物業也很熱情。但到了一定年頭後,小區開始變舊,公共設施也容易壞,小區環境也變差,而業主也經常出現拖物業費,不注意小區衛生,亂停亂放現象,於是雙方的矛盾漸漸多了起來。再到後期,小區物業保安變成了老頭,小區也破落不堪。這大概是一個小區的發展歷程,業主和物業的矛盾總是不可避免的。

不得不說,物業公司千千萬,總會出現一些服務水平差的。著名歌手李榮浩就多次在微博公開吐槽其小區物業,在今年5月他再次發聲,稱不知道物業是爲了方便住戶還是爲了難爲住戶,車庫牆壁全是腳印,停水停電找不到人,效率最高是晚交物業費的時候。作爲公衆名人,李榮浩的吐槽引發了很多網友的共鳴,紛紛表示太解氣了。

物業費要準時交,但服務卻不到位,甚至還出現各種亂收費現象,這是很多物業公司的現狀。在9月份,寧波一小區業主給物業公司送去了“幹啥啥不行,收錢第一名”的錦旗,再次讓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升級。據瞭解,該小區是萬科物業公司管理,收到錦旗後,萬科物業表示要解約。其實,萬科物業一直以服務好著稱,因此它也發展成爲了全國第一大物業公司,營收破百億。

即使是號稱全國服務最好的物業公司,都受到了業主如此的嘲諷,可見矛盾之大。但是,任何矛盾都不是單方面造成的,業主也存在很多問題,比如前面李榮浩吐槽的牆壁腳印,這必定是小區居民造成的,很多業主素質並不高,不注意公共衛生環境,車輛亂停亂放,寵物隨地大小便等等現象很多。還有一些甚至直接不交物業費,前段時間,武漢惠之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將幾名業主訴至法庭,只是爲了追繳物業費。

由於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不可調和,於是有一些小區乾脆直接取消了物業,開啓了“物業自治社區”,比如陝西有一小區就是這麼做的,由於小區物業服務水平差,不作爲等,業主將物業趕走,全部交給自己來管理,結果5年時間裏節省了100多萬。

小區由哪個物業公司來管理,不是由小區業主決定的,而是開發商找來的。所以,當遇到服務差的物業,業主可以說是投訴無門,還不能將它們趕走。不過,如今情況發生了改變,按照北京市的新規定,從5月1日起,業主大會可以選聘、解聘物業服務人員,或者不再接受物業服務。如果被解聘的物業不願搬走,超過1天就罰款10000元。也就是說如果業主不滿意,是可以更換物業公司的,這無疑是將主動權交到了業主手裏,這纔是合理的規定,畢竟我們纔是小區的業主。

無論是小區自治,還是更換物業,無一不是因爲物業的服務水平低下,以及各種亂收費。比如超出覈准的價格,各項收費不透明,不經過業主同意增加項目,然後分攤給業主,小區的廣告位,停車場,商店等等收入,全部歸物業所有,業主卻一分沒有。

物業公司也確實是非常賺錢,2019年萬科物業收入高達127億,排名第一,其他的如碧桂園服務、彩生活、恒大金碧物業等等,收入都有幾十億。2020年上半年,30家上市物業企業的總收入達到395億元,平均收入爲13.16億元。收入是越來越高,但服務明顯沒跟上。

不過,雖然全面取消物業的呼聲很高,但我們也要面對一個現實,那就是真的完全交給業主自己來管理,也不一定好。首先業主沒有管理經驗,其次業主也沒有足夠的時間。所以,官媒新華社轉載了《物業不應是城市“火藥桶”》一文,並作出回應:“沒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務方式之前,物業仍有其存在的價值和必要。”因此,現階段來說,取消物業是不現實的,但是業主可以自主選擇物業公司,這個可以實施起來,讓物業也有足夠的危機感,才能更好地提升服務水平。

一個好的小區環境,需要所有業主和物業一起努力營造。對於物業公司來說,應該做到服務質量提升,收費更加公開透明,小區改造收費應該徵求業主意見等等。對於業主來說,公共衛生要共同愛護,不能只顧自己。只有這樣,一個和諧、環境優美的小區纔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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