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俗语说:“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这话的意思不难理解,因为赶车的、划船的、开店的、做脚夫的、做牙子的,虽然表面看都是正当职业,但实际上他们都是和走江湖的人密切接触,而在江湖上,这几个行当,又是最容易从事非法勾当的。

当然,这话说的是古代社会。而在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中,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

《水浒传》中,除了赶车的描写较少之外(只有提到矮脚虎王英过去是赶车的,因见财起意,劫掠了雇主,遂落草为寇),其余的四个行当,均有十分精彩的描写,比如划船的船火儿张横、做鱼牙子的浪里白条张顺,等等。

今天,我们说说开店的——或者说,开黑店的。

《水浒传》中描写了大量开黑店的勾当,比如,梁山泊朱贵的酒馆,便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黑店,店主旱地忽律朱贵曾说:“这个酒店既负责情报,也负责后勤。一来为山寨刺探消息,二来见有单身客人携财帛者,轻则麻翻取财,重则要其性命,并将精肉片做靶子,肥肉煎油点灯”;再比如,揭阳地头上的三霸之一,混江龙李俊的好兄弟催命判官李立开的便是黑店,宋江曾被他麻翻,差点丢掉了性命。而在《水浒》中众多的黑店里,最有名的莫过于十字坡下张青和孙二娘开的黑店!

旅店是外出旅行中必不可少的夜间休息场所,据说起源于先秦时期。由于战国时代人口流动频繁,更催生了旅店行业的繁荣,商鞅曾错误地认为,旅店是导致人们不能老老实实务农的根本,所以有“废逆旅”的措施,“废逆旅,则奸伪躁心私交疑农之民不行;逆旅之民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这话虽然不甚正确,但却可以看到旅店的确催生了一些不法之徒,借此而展开犯罪活动。

十字坡下张青夫妇的店面,便是这样一个极具代表性的黑店。

宋江曾在揭阳岭的黑店中对李立说:“如今江湖上歹人多有,万千好汉着了道儿的。酒肉里下了蒙汗药,麻翻了,劫了财物。人肉把来做馒头馅子。我只是不信,那里有这话。”宋江不信,险些着了道,还好崇拜者李俊及时到来,不然宋江难逃肉包子馅的结局。

而极具江湖阅历的武松,却深知此中勾当,他来到十字坡酒店后,看着不对劲,便直接戏弄老板娘孙二娘说:“我从来走江湖上,多听得人说道:‘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那里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

虽然孙二娘当时一口否认,但实际上他们干的便是这样的勾当。所以当她自以为摆平了武松后,马上吩咐伙计们:“这个鸟大汉,却也会戏弄老娘。这等肥胖,好做黄牛肉卖。那两个瘦蛮子,只好做水牛肉卖。扛进去,先开剥这厮。

你看,无论是瘦肉、肥肉,全都不浪费,总有“销路”。

而且书中说:“见壁上绷着几张人皮,梁上吊着五七条人腿。见那两个公人,一颠一倒,挺着在剥人凳上。”令人毛骨悚然。

李立的黑店在犄角旮旯的穷山峻岭中,来往的客人不多,但是十字坡处于孟州大道的必经之路,来往的客商极多,自然油水也大,由此可见,菜园子张青和母夜叉孙二娘,都是杀人的老手。

尤其是母夜叉孙二娘,几乎冷血之极,她毫无原则,只要有油水可图,便顾不得什么江湖道义。在母夜叉孙二娘手下逃得性命的人,估计也就鲁智深和武松两个,而鲁智深还是因为张青及时赶到,才救了下来。

或许是为了给这个黑店“洗白”,张青特意向武松说明,有三等人不能杀:

第一是云游僧道,他又不曾受用过分了,又是出家的人。

第二等是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他们是冲州撞府,逢场作戏,赔了多少小心得来的钱物。若还结果了他,那厮们你我相传,去戏台上说得我等江湖上好汉不英雄。

第三等是各处犯罪流配的人,中间多有好汉在里头。切不可坏他。

这种规则,其实不是张青的独创,而是行走江湖者约定俗成的规矩,因为他们都是江湖人,大有同病相怜、惺惺相惜之感。但是冷血杀手孙二娘根本不管什么规矩,只要有利可图,便会把这些东西全部抛在脑后,这样的人,难道不可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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