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與訂金

一字之差損失不小!

近日李小姐與王先生在一家攝影公司拍婚紗照,介紹時感覺還可以,工作人員讓交了500元dìng金,並表示如果不滿意,500元錢隨時可以退。

可是拍出來一看,效果很差,李小姐和王先生就不想在這一家拍了,讓退dìng金他們不給退,攝影公司的工作人員拿出dìng金條,李小姐發現上面寫的是“定金”。

“定金”

在法律上有比較嚴格的界定

如果李小姐過後反悔

不想在這家拍婚紗照了

除非有證據證明照片不符合要求

否則這筆錢是不能退的

如果李小姐跟攝影公司

簽訂的是“訂金”協議

不想在這家拍攝

500塊錢應該退還給李小姐

接下來小編就帶你瞭解

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區別

定金

定金在擔保法上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擔違約責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質是違約定金,並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性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對定金問題規定如下: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籤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

“定金”的作用有兩種情形

1

合同正常履行時,定金充作價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當李小姐和攝影公司的合同正常履行時,定金充作價款或由李小姐收回。

2

合同不履行時,適用定金罰則。

即如果是李小姐違約,那麼她無權收回這筆錢。如果是攝影公司違約,則應該雙倍返還定金。

訂金

訂金在日常經濟活動中被廣泛採用。嚴格講訂金只是一個習慣用語,而非法律概念。訂金是一方當事人爲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當事人交納的金錢,不具有擔保的功能。

一般情況下,交付的訂金視爲預付款,在交易成功時,訂金充當貨款,在交易失敗時,訂金應全額返還,收受訂金的一方即使違約,仍應承擔返還訂金的義務。其目的不外乎解決收受訂金一方的資金週轉短缺情況,從而增強其履約能力。

訂金作爲預付款,它不具備定金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訂金數額應當在合同總價的5‰以內,雙方在簽訂商品買賣合同後,訂金應及時返還或抵作價款。

訂金可退,定金難返!

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難,因此,不要隨便向商家交付定金,要注意消費協議內容,要特別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類的條款,以免上當受騙。

在籤協議、交付定金前,特別要多方面考察清楚商家的信譽、能力水平。如果商家做出了口頭承諾,在簽訂協議書時必須將他們的承諾寫進去,書面化以保留證據,不要因怕麻煩,礙於面子等不寫進協議,給自己的消費帶來隱患。提倡消費者科學、理性消費,避免盲目、衝動消費。

來源: 江西法院

微信號 : cxsfjpssfs

微博:@隴南成縣拋沙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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