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未成年人刑責年齡下調?最新回應來了

澎湃新聞記者 林平

全國人大常委會再度回應有關未成年人刑責年齡是否下調的問題。10月12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介紹常委會立法工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澎湃新聞注意到,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10月13日至17日在北京舉行,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擬提請三審。

未成年人刑責年齡是否將作調整?臧鐵偉回應稱,近年來低齡未成年人實施嚴重犯罪的案件時有發生,引發社會關注。對這一問題,大家的共識是應當管起來,既是矯正犯罪的需要,也是保護受害人正當訴求和利益的需要。只是如何去管,是降低刑事責任年齡關進監獄,還是針對未成年人犯罪矯治的特點去完善收容教養制度等,大家還有不同的認識和側重點。

臧鐵偉指出,總體上對犯罪的未成年人,仍應堅持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爲主、懲罰爲輔的原則。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簡單地“一關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

臧鐵偉透露,經反覆研究,草案二次審議稿擬“兩條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另一方面,統籌考慮刑法修改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關問題,在完善專門矯治教育方面做好銜接。

澎湃新聞注意到,2019年10月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和2020年6月第二十次會議對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

臧鐵偉介紹,根據各方意見,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三次審議稿主要作了以下修改完善:

一是進一步加強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保障未成年人安全等方面的監護職責;二是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保護,強化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保護責任;三是明確人民檢察院的監督職責,強化司法機關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職責;四是對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法律責任等作出完善。

責任編輯:朱學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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