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伴有兩個女兒,年齡差了五歲,大女兒參加工作的時候,小女兒還在上學。

大女兒沒讀多少書,只念完高中就進城務工了,但也因爲這一點,更早地積累了經驗和人脈,再加上能喫苦,性格豪爽,喜歡交朋友,逐漸做出了一些成績。

值得欣慰的是,大女兒無論在外面掙多掙少,每個月都會按時給家裏寄錢,分擔了我和老伴的壓力。

後來小女兒也考到了和姐姐同一個城市,大女兒幾乎把妹妹的學費和生活費都包下來了,小女兒畢業以後,也留在了城裏工作。

我和老伴一合計,反正家裏也沒有什麼親人了,不如搬過去,定居在城裏,這樣可以離孩子們近一點。

打定了主意,我們就着手把老家的房子賣掉,然後在城裏買一套房子。

那個時候,房價還沒有像現在這樣漲得這麼厲害,挑來挑去,看好了一套精緻的兩居室,九十多平米,因爲和市中心還有一段距離,所以價格不貴。

算下來,我們老兩口的積蓄,加上之前賣了房子的錢,還差八萬塊錢。

大女兒想辦法湊足了剩下的錢,小女兒沒工作多長時間,沒有什麼存款,但也拿出了三千塊,說多少都是一點心意,哪怕能買一件電器也是好的。

就這樣,一大家子都在城裏落了戶。

趕上週末和節假日,兩個女兒準保過來陪我們老兩口吃頓飯,說說話,有個外孫子以後,更是其樂融融。

我的兩個女婿也很靠得住,雖然不是大富大貴,但從來都很孝順。

小區裏同齡的老人,都知道我有兩個好閨女,而且女婿也是個頂個的好,沒事經常拿我逗樂子,說我是有福之人,生了兩個姑娘,帶回來兩個兒子。

一晃過去了十多年,自打老伴走了以後,我覺得自己的健康也是個問題,於是找了個機會,把兩家孩子都叫到了跟前。

“我這裏寫了一份遺囑,簽了名,按了手印,歲數大了,身體不中用了,我琢磨了一下,除了這套房子,我這輩子再也沒什麼能拿得出手的積蓄,要是我哪天走了,房子你們兩家,一家一半,我也不知道這樣寫合不合規範,你們給我看看。”

說着,我把自己寫的遺囑放到茶几上。

姐倆好像壓根就沒想過我會來這麼一招兒,小女兒反應快,當時就和我急了。

“爸,你這說得是哪的話,日子還長着呢,再說了,房子的錢都是姐姐和姐夫出的,我可不能要。”

大女兒拿起來隨便看了兩眼,正打算說點什麼,一旁的大女婿先開口了。

“爸的意思,就是我和你姐的意思,就這麼辦,你們不用讓,都是一家人,別找不痛快。”

小女兒是急性子,見姐夫一句話拍板了,立馬不樂意了,大女兒趕忙瞪了她一眼,“這件事兒就這麼定了,別掰扯。”

說實話,她們雖然看似要吵起來,但在我心裏很受感動,於是板起了臉,“行了,飯也喫了,事也定了,你們各回各家吧,記着以後有話好好說。”

後來,我的毛病越來越多,兩姐妹就把接到家裏住,輪流照顧,房子反而空下來了,但是那一抹溫情,始終還在。

家庭中的矛盾,可以簡單歸納爲兩類:或爲情,或爲利。

現在的家庭,房子,車子,和存在銀行的票子,全部加起來少則幾十萬,動輒上百萬的很正常,爲此發生的煩惱和糾紛,更是見怪不怪了。

通過文中的故事,我想,起碼能給我帶來兩點啓發。

首先,提前做好財產的分配,這樣未雨綢繆的做法是可取的。

我們不去深究這份遺囑是否具備法律效力,但從老人的態度,我們不難發現,他是花了心思的,對於兩個孩子,不偏不倚,體現的是一家人的感情,而不是利害關係。

其次,家庭的和睦永遠要放在首位。

可能有人會說,像這樣相互謙讓,客客氣氣的情況並不多見,我承認,就結果來說,可以算作是個例。

但這樣的個例,其背後的原因,是值得我們深思和推敲的:正是因爲家庭和睦,一片溫馨,纔有了各方的換位思考,無形中降低了矛盾發生的可能。

這樣的局面,絕非是一己之力可以實現的。

家裏有個明事理的老人,是子女的福氣,養育出孝順的子女,也是老人的福報。

每個人都會終老,善待老人就是善待自己,希望每一個子女,都能對父母多一些理解和關心,不要讓人生留下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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