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21时06分许,在麻兴线(麻江-兴义)270公里200米处,紫云自治县交警大队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机动车号牌为贵GG9XX疑似酒驾,经采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李某某测试,测试结果驾驶员李某某血液酒精浓度为48.7mg/100ml,确认驾驶人李某某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经查询,李某某曾在2018年8月2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紫云县公安交警大队查获,根据相应法规,采取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以及相应的处罚。因驾驶员李某某二次酒驾,民警对李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李某某采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00元、拘留3天。屡教不改,任性的李某某终被拘留。

紫云交警提示:

“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也许比你想象的更严重。“二次酒驾”除了要被罚款、拘留外驾驶证还将被吊销。

还是那句老话: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开车不饮酒。

作者:韦汉庭 谢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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