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女性幼师在跳广场舞的时候被一个骑车的小孩撞到了退步,当时也在场的丈夫(也是一位教师)出手掌掴了这个小孩。当地太和县六中校方证实,掌掴小孩的男子是该校的老师,目前已经被停课接受调查,而警察也对该男子进行了11天的行拘。

此事一出,网友纷纷对这两位教师夫妻进行批评谴责,作为“为人师表”的老师,遇到问题不是寻求正常的处理手段而是私自动手,这样的品行让人怎么放学把孩子交到他们手上?

有评论认为广场是公共场所,不是部分人跳舞的私有用地,你可以跳,小朋友也可以玩,如果被小孩子不小心碰到了,可以批评他,也可以找他的监护人,但不应该出手打人。还有认为,广场本来是给人们玩的,跳广场舞占了地,小孩没地方玩,不小心碰到了,可以教育,直接掌掴,实属过分。把大家共有的广场排排站霸占了,小孩在这样的空间玩耍难免有一些碰擦,作为教师就这样的德行,真不知道对待自己的学生是什么样?

当然大家的评论也有另一种声音,表示 这种报道明显带着倾向性的报道,让人看了不适,小孩撞人,孩子自己有问题,家长也有监护不利的责任。女子被撞就打人,脾气确实也暴躁了点,一个普通民事纠纷,为什么要上升到职业?

也有评论站在了家长教育小孩的角度,表示公众场合,人来人往,放任小孩骑玩具车肆无忌惮的乱穿乱撞,不管是不是单亲家庭,家庭教育都是有问题的。父母不管小孩的任性行为,碰到的就算不是教师,万一碰倒的不是教师而是位蹒跚的老人呢?遇到脾气暴躁的,可能还不止扇小孩耳光。话说回来,如果不是伤重,作为成年大人,教训小孩子都不应太过激。

家长应该教育小孩子起码的规矩,人家跳广场舞你偏往人缝钻,本来是公共场所但是有先来后到,这个打人的也太不对,就算撞到你也不能打孩子,可以耐心劝说一下,动手就是有理变无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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