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內蒙古一地關於2人中毒窒息死亡事故的通報)

爲進一步督促安全生產責任落實,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廣大黨員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意識,現將查處的1起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典型案例予以通報。

內蒙古廣泰城建工程有限責任公司“9.24”中毒和窒息一般生產安全事故

2019年9月23日,內蒙古廣泰城建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設備提供單位上海弘泱機械公司員工對海勃灣區工業園南區補充污水管線進行維修作業中,發生井下硫化氫中毒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255.77萬元。烏海市經濟開發區海勃灣工業園管委會作爲發包方,在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履職不到位,管委會安環部部長馬劍對此負有直接責任,管委會主要領導李醉年和分管領導宋志剛對此負有領導責任。2020年9月18日,經海勃灣區監察委員會第45次會議研究決定,分別給予馬劍、李醉年、宋志剛政務警告處分。

安全事故事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各部門、單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爲戒。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強化責任擔當,認真履職盡責,細化工作措施,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對履行監管責任不力、安全生產領域失職失責問題嚴肅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守住安全底線,爲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障。

來源:烏海市紀委監委

xwliu 本文來源:內蒙古晨報 責任編輯:劉效武_NN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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