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張志超將獲332萬國家賠償,稱希望追究當年辦案人責任)

10月19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張志超案代理律師、北京市大禹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李遜處獲悉,被羈押15年後重獲自由的張志超將於明天(10月20日)領取約332萬國家賠償。

李遜介紹,張志超所獲得的約332萬國家賠償,包括張志超被羈押5449天的人身自由賠償金爲188.9萬元和精神損害賠償141.6萬餘元。此外,還有當年張志超被判無期時,法院從其家裏劃扣的5500元。

今年6月1日,張志超向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提出國家賠償申請,申請賠償的金額爲788.9萬餘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88.9萬餘元,精神損害撫慰金600萬元。

10月19日上午,張志超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最終332萬元的國家賠償是法院與其家裏多次協商的結果。

對於拿到國家賠償後如何使用,張志超表示要將錢交給母親,一部分需要償還這些年來爲自己申訴欠下的債務。

張志超告訴紅星新聞,獲得自由這大半年來,他報名了會計班、吉他班,並拿到了駕照。他還希望自己學習一門技術,通過一技之長真正在社會立足。張志超還表示,希望追究當年辦案人的責任。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東省臨沭縣第二中學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蹤。一個月後,該女生的遺體在學校一男生廁所被發現。經臨沭縣公安局偵查,認定該校時年不滿16歲的高一學生張志超強姦殺人。2006年3月,張志超以強姦罪被判無期徒刑。2011年,沉默6年的張志超在與母親馬玉萍的一次會見中突然開口喊冤,稱自己遭到刑訊逼供,請求母親爲其找律師申訴。代理律師們調查發現,偵查機關未曾就屍檢和警方認定的作案現場中的表皮細胞、毛髮、指紋等進行提取和鑑定,該案還存在關鍵證據缺失、作案時間地點存疑、有利證據被隱匿、口供矛盾等諸多疑點。例如,張志超供述的受害人衣服顏色與實際顏色不一樣等。隨後,馬玉萍開始四處奔走,走上了爲兒子申訴的漫漫之路。

該案自2017年11月16日被最高法決定再審後,經過6次延期。2019年12月5日,該案在山東淄博中院開庭。庭審過程中,檢方提出疑罪從無,但法院未當庭宣判。2020年1月1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志超案”再審宣判,宣告張志超無罪。

男子"廁所姦殺同學"蒙冤入獄15年 律師爲其網上徵婚

15年前,山東臨沂二中發生一起惡性案件,該校一名女生被殺,屍體在學校男廁所被發現。此時,正在讀高一的少年張志超被警方認定涉嫌強姦殺人罪,將其逮捕。2006年3月,山東臨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張志超強姦罪成立,判處其無期徒刑。2020年1月,此案再審,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張志超無罪。

“從15歲到30歲,這十五年的時間,我都是在監獄裏度過的……”冤獄15載,如今張志超重新獲得了他的清白與自由。“十幾年,對外面的感知是比較平面的,回到家之後發現,整個世界突然立體起來了。以前看到的顏色比較單調,回來之後發現顏色突然多起來了。”重新獲得自由的張志超,對外面的世界充滿了感慨。

近日,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採訪了張志超及其辯護律師李遜,瞭解到張志超無罪釋放後正積極適應社會,學開車、學會計、學彈吉他。李遜律師還在短視頻平臺上爲其徵婚,稱讚他純潔善良,希望他能找到自己的另一半。

每天堅持鍛鍊身體,

學習各種技能

8月21日上午,紫牛新聞記者在蘇州吳中區獨墅湖畔見到了張志超。身穿乾淨樸素的短袖T恤、頭戴一頂白色的棒球帽,看起來非常和善,說話做事仍然有些羞澀。緩步走在湖邊公園小路上,他雙手交叉放在胸前,默默地看着遠處的獨墅湖。“好久都沒看過這麼開闊的地方了。” 張志超的嘴角露出了微笑,“以前看到的四周都是牆,現在能夠看到這麼寬廣的地方。”

張志超將獲332萬國家賠償,稱希望追究當年辦案人責任

張志超跟記者聊最近的生活

談到最近的生活,張志超說他現在住在姐姐家裏,但不想給姐姐的家庭帶來太多麻煩,“我在蘇州這邊也沒什麼朋友,周圍也不熟,姐姐偶爾帶我出去轉轉。但是平時姐姐也有工作要忙。”他告訴記者 目前正在學習開車,已通過了“科目二”考試,同時,他還在學習彈奏吉他。 每到週末,他都會去培訓機構上吉他課。 “我覺得培養一個興趣愛好,可能會對今後的生活有幫助,這樣,生活會更加有希望,也算是培養一種對生活的熱愛吧。 ”張志超笑着說。

張志超還在網上報了一個學習會計的課程。“就是想多學一點東西,希望對今後找工作有幫助。”張志超說,“畢竟已經浪費了十五年的時間,像我這樣的情況,目前找工作也很難。所以想多學一點提升自己,將來能有一個謀生的本領吧,踏踏實實地找份工作,養活我的家人,好好孝順自己的母親吧。”

張志超最近一直在堅持鍛鍊身體,每天都會跑步、跳繩。“我自己在網上搜過一些健身的教學視頻,跳繩的時候,腿要儘量伸直,不要打彎,用小腿發力跳。有次跳完之後腿抽筋抽了好幾天,現在腿還在痛。”張志超對記者說。

大年初三被帶走,傷害持續十幾年

已申請788.9萬國家賠償

6月1日,張志超委託北京大禹律師事務所李遜律師,幫助其申請788.9萬國家賠償,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賠償金188.9萬元和精神損害賠償金600萬元。目前,國家賠償的案件正在審理之中。

“從15歲到30歲,這十五年的時間,我都是在監獄裏度過的。這十五年的時間對於一個人來說,是最有可能改變一個人人生的時間,如果沒有這件事,我覺得我有可能考上一所普通大學,有一份保障自己生活的工作,也可以像其他年輕人一樣打打遊戲,和朋友一起逛街,談戀愛。但是這些我都沒有。”張志超深吸一口氣,“每個人在自己年輕的時候,可能都會有自己的夢想、理想,你會爲它去奮鬥。但是,這些對我來說,從發生這件事的那一刻,從我被帶走的那一刻起,就全部沒有了。”

“我是在大年初三被帶走的,每年過年,應該都是大家比較開心的時候,可以和家人團聚,放假了可以休息。但是對於我來說,我特別不喜歡過年,因爲每次一到過年的時候,就會想到自己被帶走的事情。所以一直以來,都不喜歡過年。”張志超的聲音有一絲哽咽,“當年發生這個事情,對我的家人、我的家庭,造成了很大傷害,這種傷害持續了十幾年。我的長輩也因爲這個事情過早地離世,都是一些無法挽回的事情。”

辯護律師網上爲其徵婚:

他是個善良純潔的男生

8月18日,辯護律師李遜在短視頻平臺上發佈了爲張志超徵婚的視頻。視頻中,李遜表示,張志超最近“狀態不錯,學習能力很強,正在學車,也會瀏覽各類網絡信息,適應這個社會的速度很快。”視頻結尾,李遜笑着說:“像這樣善良純潔的男生,我們去哪裏找。” 

在談到爲張志超徵婚的初衷時,李遜表示,張志超上高一的時候蒙冤入獄,十五年時間都處在一個與世隔絕的環境中,確實非常單純。李遜略帶調侃地說:“他現在走在路上想看女生都不敢抬頭看,所以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幫他建立自信心。學吉他,也是一點一點地幫他恢復自信。他還問我該學些什麼歌,我就給他推薦了《藍蓮花》、《往後餘生》等歌曲,這些都是我喜歡的。”

張志超將獲332萬國家賠償,稱希望追究當年辦案人責任

張志超在抖音上發佈自己吉他彈唱視頻

從張志超發佈的短視頻中,記者看到,張志超正在彈吉他,眼神專注,撥動着琴絃,音樂婉轉動人,從他的臉上,可以看出他對生活的認真態度。令人讚歎的是,張志超真的是天賦異稟,很快就能學得有模有樣,並且自己拍攝視頻上傳到網絡社交平臺上,獲得了許多網友的點贊,有網友評論說:“說話溫柔,又會那麼多,長得也帥,聲音又好聽”。

對於李遜律師爲自己徵婚一事,張志超笑着說:“感覺李律師就像自己的家人一樣,每件事都能幫我考慮到,挺謝謝他的。不過暫時還沒有考慮過這方面,因爲自己現在還不夠穩定,等穩定下來有了工作以後再去考慮這些事情。”

除了家人,

他是第一個相信我的人

“李遜是我們家的恩人,沒有他的付出,可能也沒有現在的我,”張志超充滿感激地說,“之前他一直資助我母親來來回回看我。在我回家的這段時間裏,包括我的生活,以及我學習方面的一些費用,都是李遜律師資助的,就連最近自己學車的錢也是他付的。”

張志超將獲332萬國家賠償,稱希望追究當年辦案人責任

張志超母親馬玉萍和李遜合影

張志超告訴記者,李遜律師經常打電話詢問他的近況,以及是否需要生活補助。“因爲目前家裏生活條件還是挺緊張的,真的很感激。他既是我的老師,也是我的榜樣,跟他學習了好多東西。”張志超說。

談及最開始接觸“張志超案”時,李遜對記者說:“剛開始接到這個案子時,我的本能反應是拒絕。這個案子非常複雜,我的好多律師朋友都告訴我,這起案子碰不得,勸我放棄。”

張志超將獲332萬國家賠償,稱希望追究當年辦案人責任

張志超和李遜合影

李遜表示,當時自己也是默默地跟這起案子較上勁了,於是毅然決然地選擇爲張志超辯護,並且不收取任何費用。

“當時我記得很清楚,第一次見李遜律師,那時候天很冷。他見到我時就告訴我,‘張志超,你相信嗎,我一定會把你救出去的。’這麼多年以來,除了家人,他是第一個說相信我的人!”張志超回憶說,“那種感覺就是突然在絕境之中,看到了一絲希望。”

於是,張志超找來了一個小本子,記下過去的每一天,“那個時候感覺自己有希望了,就是在等日子。”張志超說,“我每個月做一個表,從星期一記到星期天,過一天就劃掉一天。每天就是等完上午等下午,那段時間特別煎熬。”李遜介紹當時的情況:“張志超在裏面急,我們在外面急。”

重新回到社會,

努力適應現在的生活

十五年的變化翻天覆地,張志超感嘆,出獄後覺得就像是穿越了一樣,張志超對記者說:現在的節奏真是太快了,每一天都讓我感覺非常新奇,有很多新的東西等着我去學習。過去街上不會有這麼多車,也不會有這麼高的樓。以前在我們小縣城,最高的樓房只有六層。環境也變得比以前更好了,科技也變得更發達了,現在帶着手機出去就可以做很多事。真的有種穿越的感覺。”

他向記者分享了騎單車時發生的窘事,“看到別人打開手機掃一下,就騎走了。我跟着學,怎麼也打不開,一個人站在那裏老半天。別人都走了,就我還在那傻站着。”去坐地鐵,身上沒帶零錢,買不了車票。多虧了地鐵工作人員的幫助,他才成功地換到了零錢,買到了車票。

張志超將獲332萬國家賠償,稱希望追究當年辦案人責任

張志超掃碼騎車

“坐地鐵的時候跟着導航走,出來之後發現完全不是自己之前去過的地方。後來才知道地鐵有很多路線,每個站臺都有好多出口。當時坐錯了很多次,後來才慢慢適應過來。”張志超說,“其實,之前在那種封閉的環境裏面那麼長時間,對外面的感知是比較平面的,回到家之後發現,整個世界突然立體起來了。以前看到的顏色比較單調,回來之後發現顏色突然多起來了。”張志超表示,自己有點反應不過來,思想上也有點跟不上,“走過的路可能一轉眼就不認得了。”

“有一次出去跑步,就想買點早餐回去。買了幾個包子,幾根油條,老闆告訴我,需要十九塊錢,當時我一下子有點懵。”張志超把頭往前湊了一下,滿臉驚訝地問老闆:“什麼?”老闆當時沒反應過來,於是又說了一遍,“沒錯啊,十九塊錢。”

付完錢回到家後,張志超問了家裏人才知道,老闆沒有騙他。“當時也有這個意識,知道經濟發展了,物價肯定會上漲,但是自己沒有去買過東西,也不知道漲得這麼厲害。”張志超告訴記者,十幾年前在老家買油條,兩塊多錢一斤,現在是兩塊錢一根。

張志超將獲332萬國家賠償,稱希望追究當年辦案人責任

張志超感嘆環境變化太大了

“這些天我都在努力適應生活。”說話時,張志超眉宇之間透露着興奮與激動。迴歸社會,張志超最大的感觸是感恩和珍惜,張志超告訴記者,這麼多年,母親一直來回奔波,四處申訴,自己也曾問過她這麼多年都受過哪些苦,哪些委屈?母親就是不說,只說這些都已經過去了,提醒自己要多想想好的方面,多想想那些幫助過自己的人,不要想以前的事。“感謝自己的母親,這麼多年來,每個月都來看我,一直相信我。從一開始到最後,來回奔波,付出了這麼多,特別感謝她。沒有她的話,我也不可能出來,我以後會好好孝順我的母親。”

“真正回到社會之後,你會發現自己面臨的,又是一個困境,但是這些都不是我的原因造成的,當年我沒有做錯過什麼。”張志超對記者說。談及今後打算,張志超表示,自己還沒想好,將來想留在蘇州,“就先多學一點東西,掌握一門技術,方便以後找工作。”

netease 本文來源:成都商報紅星新聞 作者:張炎良 責任編輯:胡淑麗_MN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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