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路上“黑校车”

你会怎么办?

当然是

举报给交警啊

这个故事要从

一条微信群举报说起

10月16日,网友通过微信群举报:“听友反映,严重超员,刚从监察院门口走,豫RMS769”

光天化日大马路上

竟然有人公然实施交通违法行为

这是不把法律法规当回事啊

你猜结果怎么着?

接到网友举报后,支队指挥中心将该情况通报给支队第八勤务大队,大队民警立即安排警力对该车信息进行核查,调取该车行驶轨迹,最后在老312国道与龙凤陵园口附近将该车拦截。

经现场清点和检查,民警发现该车为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其登记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核载人数为7人,实载12人,属严重超员。此外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得知该车并无营运资格许可,且乘坐人员全部是学生,也没有办理任何正规校车手续。

驾驶人张某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且严重超员的严重违法行为,被依法处10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

查明基本案情后,民警安排出租车将11名学生安全转运唐河郭滩镇,并给每名学生准备了面包和牛奶。

大家应该知道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

提供校车服务的

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第四十五条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这里

南阳交警提醒小伙伴们

行车路上一定要遵纪守法

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

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行为

共创和谐、安全交通环境!

举报方式一:南阳交警官方微博

举报方式二:南阳交警官方抖音

注:微博和抖音不是报警平台

如遇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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