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男子在网红工作室上班,解约要赔200万违约金,因为是网红

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一旦被公司应聘后,公司都会和员工签订合同,合同一般都是一式两份,员工一份,公司一份,另外签订的合同都是劳动合同,如果说签署合同的时候是劳务合同,那就需要注意了,这可关系到你工资的问题。

今年四月份,杭州的小张看到一家电子商务公司招聘摄影师,工作内容是为一家淘宝店铺拍摄新品,小张说这是一家人气很高的网红店,在微博和淘宝拥有接近500万的粉丝,小张觉得机会不错就去应聘。

经过试拍之后,对方觉得小张的技术不错,就通知他5月2号入职,不过当时并没有签合同,因为入职的第二天就去了上海拍摄。回忆当时入职的情形,小张说并没有走什么正规的流程。5月份这家工作室的人事部在微信上通知他可以来上班,他便开始出差工作,合同是到了6月份才签的。

到了7月份缴税的时候,扣了20%的个人所得税,前前后后工作了三个月,一共拿了15500块钱,交了20%的所得税之后,差不多扣了2500块钱。个人要交这么多税,签合同的时候根本没有说明,小张不能接受。

小张说当初入职的时候,人事跟他谈好的条件是保底薪资是12000,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八折,但直到工资被扣了20%的税之后,小张才反应过来不对劲。以他的工资水平,压根儿不需要缴纳那么高的税,询问公司之后才得知这笔被扣的税是劳务税,而他和公司之间也是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

小张说6月15号在签合同的时候,人事并没有告知自己是签的什么合同,不过在自己看来,因为试用期是三个月,那自己就应该是一个劳动者,以为签的就是劳动合同。小张说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对方表示合同只是走个过场,就没有仔细看,签了之后就立马拿走,说要寄到公司总部盖章。

小张说目前为止自己依然没有拿到这份合同,不过根据他之前拍摄的照片,这的确是劳务合同,期限是三年,小张觉得自己被骗了,想要解除合同,却发现麻烦更大。小张的女友也表示当时就觉得这份合同的问题很大,还跟公司说要不就转成劳动合同,要不就取消合同离职,但对方表示如果离职要赔偿违约金200万。

小张的女友说这听起来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三个月没日没夜的工作,结果却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在小张签署的劳务合同上写明如果小张违法合同上任何一条条例,都需要赔付违约金200万,而这还不算全部。在合同上标注,因为甲方是网红,如果小张擅自离职,就要赔偿十万每期的培训费。

要知道小张是去工作的,又不是去培训的。小张表示自己从5月份开始就出差不停的拍摄,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培训,现在想解除合同反而要赔偿200多万的违约金,真的太不可思议了。为了核实情况,小张一行人来到了这家工作室。人士方面的负责人不在,其他工作人员不作回应。几经周转联系上了工作室负责人的助理,结果对方就小张的问题闭口不谈,随即就挂了电话,直到现在也无人出名回应这件事。

针对小张的情况,律师表示赔付200万违约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除了法律规定的集中情形外,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便约定违约金的。就小张签署的劳务合同,律师表示如何认定双方的关系,一般来说也不会看合同上面写的什么,法律认定还是根据双方实质性之间存在的关系,从而来认定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律师建议小张找劳动部门对他和公司的法律关系进行仲裁,时候小张把问题反映给了劳动重载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调查。

一个公司连最基本的合同都不肯给员工签,反而拿着什么劳务合同来欺骗员工,这样的公司能够做得长远吗,而且还是网红,作为网红,不知道你的粉丝在得知了你的情况之后,会不会失望呢?要知道就你这种劳务合同,在法律上是得不到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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