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兩黨普遍認同應該限制科技巨頭的市場壟斷趨勢,但這一輪針對谷歌的反壟斷訴訟已經變味了

文| 顧翎羽  

美國政府正發起20年來對科技公司最激進的法律挑戰。

10月21日,美國司法部和11個州對谷歌提起訴訟,瞄準這家科技巨頭在搜索和廣告業務上存在的壟斷行爲,指控谷歌利用其市場主導地位打擊競爭對手,從而違反了公平競爭法。

這一訴訟始於去年夏天,這是自1998年制裁微軟以來,美國政府針對一家公司規模最大的反壟斷舉動。谷歌並不是唯一被審查的對象,此時,美國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對蘋果、亞馬遜Facebook等其他公司的持續調查也在發酵中。

因此,這一輪針對谷歌的反壟斷審查結果影響範圍不僅侷限於谷歌本身,將會波及正在進行的對其他公司的反壟斷調查結果,甚至引發對法律的變革和分拆科技巨頭的可能性。

距離11月3日大選不足兩週,特朗普政府選擇此時發起訴訟,既是長達一年多調查結果的累積,也釋放出意味深長的非商業信號。

利用壟斷力量捆綁在線搜索和相關市場的分銷渠道,是谷歌遭受的核心指控。

2019財年,谷歌營收爲1620億美元,目前總市值達到1.06萬億美元。目前全球普及度最高的互聯網業務Web瀏覽器Chrome、視頻網站YouTube和智能手機操作系統安卓,均來自谷歌系。

讓美國政府警惕的是,在複雜且不透明的搜索和廣告分發流程中,每個節點上,谷歌都掌握核心資源。在人臉識別、地圖和導航、可穿戴設備、流媒體服務等等這些涉及數據資產的領域,谷歌無處不在。

根據起訴書,美國司法部稱,谷歌佔據了美國常規搜索市場88%的份額,有94%的移動搜索都使用其服務,同時,谷歌還擁有超過70%的搜索廣告市場份額,並利用這一優勢對質量較低的服務收取溢價費用。

司法部認爲,谷歌的市佔率迫使消費者別無選擇,谷歌通過降低搜索服務的質量和減少選擇造成對消費者的傷害。

起訴書針對谷歌的指控還包括:谷歌利用其壟斷力量將競爭對手擋在搜索分銷渠道之外。在操作系統方面,谷歌通過與蘋果和其安卓移動操作系統分銷商簽訂排他性合同,“鎖定”了分銷,並因此抑制了市場上的創新。

在美國,60%的搜索查詢被谷歌的排他性協議所覆蓋,這一數字在移動設備上佔比達到80%。

起訴書稱,谷歌的收益分享協議擴展到競爭對手的瀏覽器和設備製造商,包括蘋果。谷歌在其季度財務報告中透露了流量獲取成本,總計達數十億美元。廣告商必須使用谷歌的工具來購買谷歌擁有的YouTube上的廣告資源。而在搜索業務上,谷歌同樣被其競爭對手,垂直搜索服務商Yelp和TripAdvisor,抱怨在其主導的搜索平臺上創造了一個不公平的競爭環境。

誰在博弈?

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的案卷顯示,有十一名共和黨州檢察長作爲原告參加了訴訟,包括阿肯色州、佛羅里達州、佐治亞州、印第安納州、肯塔基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密蘇里州、蒙大拿州、南卡羅來納州和得克薩斯州。

據美國媒體Politico報道,除阿拉巴馬州以外,每個州的司法部長一直對谷歌展開獨立調查,在多州工作進行的同時,司法部的參與則意味着此次指控基於聯邦層面。

包括愛荷華州、內布拉斯加州、科羅拉多州、田納西州、紐約州、北卡羅來納州和猶他州七個州的總檢察長還透露,在未來幾周內,他們將完成對谷歌的部分調查,一旦決定訴諸法律,將採取提出動議的形式,把案件與司法部的案件合併,並將對合並後的案件進行合作訴訟。

這是新的變量。

長久以來,在反壟斷的博弈中,美國各州往往各行其是,少有聯邦層面的動作。一個典型案例就是在今年1月1日開始生效的加州消費者隱私法案(CCPA),這是一項州級法律,核心訴求在於企業必須披露收集的信息,收集信息的目的以及與之共享數據的任何第三方,加州當局有權對違規的公司罰款。

硅谷一直避免對此進行正面抨擊,他們並不反駁該法案存在的合理性,而換了一種託辭,宣稱需要的是聯邦層面的立法,在大選年,這種說法更接近於拖延戰術——即使在一切推進順利的情況下,具有普適範圍的立法也需要一年甚至更久的時間。

在美國,一個由美國政府部門提出的調查訴訟由於響應速度過慢導致訴訟夭折,已有先例可循。2013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曾經對谷歌發起過反壟斷調查,並在其後不了了之。原因之一是因爲FTC雖然具有對公司法律行爲限制的準則,但是並沒有規定在違反時會導致法定罰款或指控的規則。

因此,報告系統的層層壁壘大幅削弱了FTC的調查力度,其對公司提起訴訟,也往往需要藉助司法部的幫助。在瞬息萬變的科技行業,這種反饋顯然太過於陳舊。

即使在各州看似“團結”的此次行動中,司法部和各州花費了數月時間試圖找到共同點。然而,如果立法總在州級層面推行,對科技公司的監管由地方當局制定的州法律拼湊而成,將會埋下更深的隱患:不同州之間對於數據保護有不同的理解,可能會彼此衝突,甚至相悖。

值得注意的是,日漸分裂的美國政府有極大概率在此處成爲阻礙。據《紐約時報》和Politico消息,早在9月,總檢察長比爾·巴爾(Bill Barr)便敦促反壟斷部的工作人員月底前對谷歌提起訴訟。共和黨把控的司法部與偏向民主黨的州領導的調查機構之間,關於如何處理此案的分歧使得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相同的事情發生在近期針對谷歌、蘋果、Facebook和微軟的審查上。10月7日,在對這四家大科技公司進行了爲期16個月的調查之後,衆議院司法委員會反托拉斯小組委員會發布了一份長達449頁的報告,闡述了每個公司爲何可以被認爲是“壟斷”,並就國會如何對此進行修改提出了一系列建議。

兩黨共同努力控制大科技公司的力量本是普遍共識,但隨着事件發酵,審查變成了一場黨派鬥爭。

據CNBC報道,即使沒有證據表明社交平臺有意審查保守派聲音,小組委員會的共和黨成員始終認爲像Facebook和谷歌的YouTube這樣的社交媒體平臺,存在對保守派(共和黨主流選民羣體)的歧視。

共和黨人也不同意民主黨人徹底改變反壟斷法的建議,科羅拉多州的共和黨衆議員肯·巴克(Ken Buck)明確表示,國會共和黨人不會投票支持民主黨所希望的,徹底的突破性變化。

同時,除了聯邦層面的立法週期過長和黨派紛爭外,科技公司的遊說,正在爲削弱或延緩立法埋下可能的伏筆。今年以來,以上四家科技公司的遊說費用均有所增加,谷歌尤甚。

誰是贏家?

對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的追求,是美國兩黨間不多的共識。此前,衆議院民主黨人提議對美國的反壟斷法進行全面改革,認爲拆解公司必須從法律角度變革,“科技巨頭已經成爲我們在石油和鐵路大亨時代看到的那種壟斷”。

特朗普曾多次表示,社交平臺Facebook和Twitter上存在對保守派人士的偏見,他認爲,讓社交媒體自我監管很危險。副檢察長傑弗裏·羅森(Jeffrey Rosen)表示,對谷歌的訴訟,與特朗普對科技平臺的保守審查制度所表達的擔憂無關,“內容審覈問題與我們今天談論的反壟斷問題非常不同。”

巴爾在聲明中還強調,有關法律禁止科技公司在如何對待用戶內容方面承擔法律責任的問題,並未在谷歌訴訟中發揮作用。他表示,此案僅基於傳統的反壟斷原則,即旨在通過強有力的競爭來增進消費者的福利。

截至目前,對司法部的投訴,谷歌只是發表簡短聲明稱“存在嚴重缺陷”。谷歌首席法務官肯特·沃克(Kent Walker)表示,人們對谷歌的選擇是自願的,而並非是因爲找不到替代品。該公司在Twitter上表示:“人們之所以選擇谷歌,是因爲他們選擇了谷歌,而不是因爲他們被迫選擇或找不到替代品。”

《紐約時報》預計,谷歌將組織起一個囊括律師、遊說者和經濟學家的“全球性網絡”,來對抗美國司法部的起訴。美國政府聲明發布後,美東時間10月20日,谷歌母公司Alphabet最新收盤價格仍上漲1.39%,最新市值1.06萬億美元。美國資本市場普遍觀點認爲,谷歌遭遇此次訴訟不利因素早已釋放,且“風險有限”。

谷歌在全球面臨反壟斷的“圍剿”其實從未停止過。今年2月,歐洲曾在三起單獨的案件中對該公司處以總計約90億美元的罰款。在塵埃落定後,考慮到谷歌的體量,輿論中不乏出現“處罰過輕”的議論。

美國政府針對谷歌的後續行動或有不斷擴大的跡象。美國參議院司法機構反壟斷小組的最高共和黨參議員邁克·李在美國司法部的聲明發出評價,該訴訟是一個“令人鼓舞的跡象”,他說:“我們最近對谷歌廣告業務的聽證會顯示其反競爭行爲可能不僅限於搜索。” “我希望新聞部會根據證據在發現的任何地方終止壟斷行爲。”

對其他科技公司來說,這是一種不祥之兆。據多家媒體報道,司法部已就反壟斷事務對蘋果進行了監督。據彭博社報道,聯邦貿易委員會則在調查Facebook和亞馬遜的壟斷行爲。

然而,無論是針對哪一方的訴訟,目前,未有官員進行確切說明司法部的解決辦法。

美國政府開始審查科技行業已經有大約四年的時間,但尚未通過任何法規來規範該行業,對科技巨頭的審查會因爲大選結果而有所改變嗎?一個說法是,由於此次訴訟原告爲共和黨人,如果拜登當選,訴訟可能停止。

科技產業的高淨值財富累積已過於引人注目,即使美國國會存在分裂,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應該發揮更大的作用,這一點,兩黨已經取得了共識,並願意爲此提供更多的資金。儘管兩黨在具體政策上存在分歧,但預計任何一方都不會偏袒科技公司。

在數據收集和隱私保護矛盾日益激化的今天,科技巨頭們正因其商業行爲在世界範圍內受到前所未有的質疑。技術遊說集團Incompas的首席倡導者兼總顧問安吉·克倫伯格(Angie Kronenberg)說:“這是一個微妙的節點,不能說出一個簡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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