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準已被自己長期霸佔的女兒與他人有染,身爲繼父的羅發在得知女兒交朋友後,經過與家人預謀,幾個人將女兒的男友騙至家中後用電線勒死。昨天記者獲悉,羅發被市一中院判處死刑,他的家人羅付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石桂芹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羅發今年41歲,與石桂芹是夫妻關係,石某(因未成年而被另案處理)是石桂芹與前夫離婚後改嫁帶到羅家的,羅付是羅發的弟弟。

從2006年起,羅發就一直霸佔着繼女石某,和石某保持着性關係。只要家裏一沒人,他就會找機會和女兒發生性關係。

2008年,石某到豐臺的一所學校上學後,與藺某確立了戀愛關係,併發生了性關係。石某的“異常”行爲很快就被母親察覺。石桂芹在問過女兒並得到肯定答覆後,馬上將女兒的這一情況告訴了羅發。羅發聽後就決定殺死女兒的男友。

2009 年5月15日晚上,羅發一家三口便在客廳商量怎麼殺死石某的男友。羅發提議說,讓石某的男友到家裏做客,並且“要天黑再來,一來就勒死他”。對於羅發的提議,母女倆商量後,都表示同意。第二天,羅發準備了一根電話線放在了院裏的空調室外機上,後來他擔心弄不過那男子,就找弟弟羅付來幫忙。

當天晚上6點多鐘,石某把藺某接回家直接領進了西屋。隨後,石某走出屋去將院門鎖上,羅付則在屋裏對藺某拳打腳踢。藺某倒在地上後,羅發拿來電話線將藺某勒死。

一中院審理後認爲,羅發、羅付、石桂芹的行爲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其中羅發是主犯,被判處死刑。羅付和石桂芹由於是從犯,而且羅付是聾啞人,因此法院從輕判處他們有期徒刑10年及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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