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杭州仲裁委員會、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浙江合衆法律科技智能研究院聯合召開的杭州仲裁委員會顧問聘任儀式暨法律與科技研討會在浙江杭州萬華國際酒店四樓萬華廳召開。

會議正式聘任阿里巴巴合夥人、阿里巴巴集團法律顧問俞思瑛爲杭州仲裁委員會顧問。第二階段與會嘉賓從立法保障、司法保障和技術保障三個層面進行了法律與科技的詳細探討。

會後杭州仲裁委員會副祕書長趙亮和浙江泰杭律師事務所主任、浙江衆合法律科技研究院院長汪政接受了專訪。

08:05

趙亮:我是杭州仲裁委員會的副祕書長,我叫趙亮。

針對目前社會上對互聯網案件的理解,我認爲應該從兩個維度上來理解這類案件。一是交易模式在互聯網上進行,但是審理只能在線下進行,通過面對面進行審理的方式來結案。另外有一種互聯網案件是指交易在線上進行,並且整個審理,包括未來的執行也是在線上進行的。傳統的仲裁都是在線下來解決案件,即使這些案件也含有大量的互聯網的因素。杭州仲裁委員會在2019年的7月份成立了互聯網仲裁院,互聯網仲裁院受理的案件就是純粹的第二種互聯網案件類型,就是線上交易、對接線上審理、線上執行這樣的一種模式,這類案件目前的數量還不是很多,大約在我們杭州仲裁委員會是140多件。

我們目前主要受理的線上案件均是來自於各大銀行、保險公司,以及以阿里巴巴爲代表的一些資質條件較好的互聯網公司在經濟活動中所產生的一些糾紛。舉例來說我們目前辦理的案件包括有杭州銀行的公積貸,工商銀行的卡分期,還有衢州農商行的一些信用卡糾紛。另外,阿里的案件它有一個品種,項目叫做1688,事實上是由保險公司進行理賠之後獲取代位權,取得申請人地位之後,到仲裁委員會來申請仲裁,然後由仲裁委員來進行處理。

目前我們處理的線上的案件最快的速度是70分鐘結案,我們規定的互聯網案件審限的總時長是30天,目前平均的辦案速度是15天,包括立案,到雙方進行初步交換證據,然後由仲裁庭對雙方進行線上提問,用問題單的方式來了解雙方最後的訴求,最後在此基礎上做出最終的裁決或者是調解整個過程。

這裏順便說一下,仲裁案件的結案主要有兩種方式,一個是仲裁裁決,一個是仲裁調解,但是這兩種方式的法律效力都是一致的,都相當於法院的終審判決。因此從法律意義上一旦做出仲裁結果,就是終局性的。互聯網案件仲裁在案件處理速度和裁決不可逆性這方面是能得到確保的。

再說第一類屬於互聯網交易,但必須在線下進行解決的互聯網案件。主要原因就是這一類案件在原來的合同設置上沒有明確約定用互聯網仲裁的方式來解決,但是目前這樣的案件的數量是很大的。我們很清楚,現在社會生活中融入了非常多的互聯網因素,純粹線下的交易的傳統模式已經不多見了,絕大多數的交易行爲都或多或少摻雜了一些線上交易這樣的一些元素。我們把這一類案件跟傳統的純粹的面對面交易做了區分,正是考慮到了其中摻雜的互聯網因素。

同時,即使是在線下進行審理,我們也充分關注了法律與科技的結合,來使得這類案件能得到更順暢的解決。

記者:您對互聯網案件執行問題有什麼看法嗎?

趙亮:我總的觀點是未來社會可能是這樣一種樣態,“社會交易公證化,糾紛解決便捷化,執行模式現代化”,我解讀一下,爲什麼說交易模式要公證化。因爲未來社會由於交易的頻繁,交易數量的擴容,如果不及時留存證據,在未來糾紛發生的時候可能無法獲取對己方有利的證據,因此社會交易要公證化,也就是說將公證處的職能落實到來往的每一宗交易中去,以確保交易的過程中就能實時的保存證據,以爲將來出現糾紛的時候,獲取對己方有利的證據體系。

糾紛解決的便捷化,主要是指因爲前端的交易速度過快,如果後端的糾紛解決能力不強的話,就會出現梗塞和滯脹,這樣就會引發社會新的不穩定因素。所以客觀上要求解決糾紛的速度要快,能力上一定要加強,這樣必須用更便捷的解決方式來替代傳統的那種追求公正,但耗時較長的解決路徑,因此便利化的手段將成爲未來解決糾紛的一個通用模式。

說到執行,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執行,因爲現在審理這個環節中,已經充分利用現代化科技手段,甚至在某些方面已經取得國際性的領先。但是我們在執行這方面,無論是從人員的數量,還是從解決的手段,特別是思維模式上,仍舊停留在傳統階段。所以現在出現了一個非常嚴重的狀況,就是前端跑得非常快,但後端執行的情況問題非常嚴重。舉一個不恰當的例子,就像在高速公路上,高速公路上是4車道,車輛運行的很快,但是一旦出現匝道的時候,只有一個車道才能下到地面,這樣必然會引發高速公路的梗堵。也就是說就是執行環節如果解決不好,前端的審理環節做出了再多的努力,最後也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所以現在建議必須下大氣力來解決執行難的問題,特別是對互聯網的執行,目前大家都在探索的階段,就是說將傳統的查封、凍結、扣押這種方式,未來需要更多得代之以線上執行的模式。另外使用一些現代化的手段,比如說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資格限制,就是他的喫穿住行,他的子女升學,個人信用保證和個人行爲這樣的一些限制,使得他能夠主動履行和自動履行,來確保被迫執行案件的數量能夠減少。同時數字貨幣政策的推行,未來每個人的資產可能都會數字化,那麼他的資產被獲取、被查封的幾率增大,這種執行手段和方式都會非常便捷。執行力的提升,足以配合前端審理環節的快速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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