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Goldman Sachs)同意向監管機構支付逾29億美元,以了結對其在一馬發展(1MDB)中扮演角色的調查。這令高盛在全球因一馬基金案的罰款累計達到了50億美元。高盛現任CEO David Solomon及其前任Lloyd Blankfein都將退還部分薪酬。

這筆款項包括約6億美元的費用返還,這筆費用包含在與馬來西亞政府先前達成的和解協議中。 美國司法部說,這29億美元包括與美國、英國、新加坡和其他地方監管機構的單獨交易。另外,中國香港在這一事件中對高盛處以創紀錄的3.5億美元罰款,其中大部分不包括在29億美元的總額中。

中國香港證監會的罰單顯示,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因在行業監督,風險,合規及打擊洗錢等監控方面犯有嚴重失誤和缺失,令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於2012年及2013年透過三次債券發行籌得的65億美元中有26億美元被挪用。因此,高盛遭到香港證券和期貨事務監督委員會(香港證監會)譴責及罰款3.5億美元的處分,該筆罰款摺合成人民幣超23.3億元。

本次的罰款終結了此前的調查。高盛被控幫助一名腐敗的1MDB高級官員從65億美元的一馬發展基金(1MDB)中竊取數十億美元。美國司法部表示,1MDB高級官員在2009-2014年間揮霍了該基金大約45億美元,用於購買遊艇、畢加索和莫奈的名畫,以及製作《華爾街之狼》等好萊塢電影。

美國司法部代理總檢察長Brian C. Rabbitt在一份聲明中說:“高盛(Goldman Sachs)今天承擔起賄賂高級外國官員以獲得有利可圖的承銷和與1MDB有關的其他業務的責任。本公告要求高盛承認不當行爲,並支付近30億美元的罰款、罰金和退還非法所得,使該銀行對這一犯罪計劃負責。”

2012年和2013年,高盛的銀行家們通過爲一馬發展基金提供資金的債券交易提供便利,獲得了約6億美元的佣金,固定收益專業人士說,這個數字高得異乎尋常。

週四,高盛的馬來西亞子公司正式承認自己在一馬發展基醜聞中扮演的角色,承認了一項陰謀違反《反海外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的指控。不過,該行的母公司避免了可能削弱該行從事某些業務能力的起訴。

今年7月,高盛與馬來西亞政府,就數十億美元的主權財富基金(1MDB)醜聞達成了39億美元的和解協議。上週五高盛同意支付現金25億美元,並保證追回至少價值14億美元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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