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小大姐退婚後拒不返還彩禮,被告上法庭

權利人查收涉案戒指

“戒指和發票都找到了,明天我就到法院退還,王法官,你可千萬不能曝光我啊!”10月19日,被執行人張某主動電話聯繫執行幹警王謙,並約定第二天一定履行義務。

張某,系某婚約財產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涉案標的爲2200元及白金戒指一枚(若被告張某不能返還白金戒指實物,則應按照11000元賠付原告胡某)。沭陽法院於10月12日立案執行該婚約財產案件後,依法向被執行人張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敦促其限期履行義務。執行幹警王謙電話聯繫被執行人張某,告知法院已凍結其銀行賬戶,張某當時態度比較蠻橫,情緒十分過激,表示不會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

10月14日,執行幹警王謙再次電話聯繫張某,釋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將帶來的不利後果,並告知其失信行爲將會被予以公開曝光。張某的態度隨即發生了改變,表示願意及時履行義務,但是涉案的戒指“找不到了”,給她幾天時間“仔細找找”。

涉案白金戒指 手機支付案款

10月20日下午4時許,張某帶着涉案戒指及發票,主動來到法院執行局,在執行幹警王謙的協調下,返還了戒指和2200元禮金,該案當日執結。 倡導移風易俗,推進人情減負!

我們倡導:結婚新辦,嫁娶不要彩禮!原文出自:沭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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