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援引多家臺媒消息,當地時間10月21日,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DSCA)宣佈,美國國務院批准售臺3項武器,包括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生產的“海馬斯”高機動火箭炮系統、波音公司生產的增程型防區外精確打擊導彈(SLAM-ER)、以及可將圖像和數據實時從飛機傳給地面站的F-16戰機新型偵察吊艙,3項武器總價值約18.113億美元。這是特朗普上任後第8次對臺軍售。

在美國出手之後,臺灣民進黨當局很快聞風而動。臺防務部門回應稱,“美國本次對臺軍售的武器裝備,有助於臺灣建立自我防衛的可恃戰力,強化不對稱戰力發展。”另外,臺灣親綠媒體還叫囂,“海馬斯”火箭炮系統可搭載射程達300公里的陸軍戰術飛彈系統,可使臺軍嚇阻範圍延伸至大陸東南沿海。若將其部署至外島一帶,射程可深入大陸解放軍軍事據點;部署在本島,亦可對大陸沿海解放軍據點進行壓制,形成強大嚇阻力量。

針對美國此次對臺軍售一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10月22日的例行記者會上明確表示,美國向臺灣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817公報”規定,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向“臺獨”分裂勢力發出嚴重錯誤信號,嚴重損害了中美關係和臺海和平穩定。中方對此堅決反對,我們敦促美方充分認清美售臺武器問題的嚴重危害性,恪守“一箇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停止售臺武器和美臺軍事聯繫,撤銷有關對臺軍售計劃,以免對中美關係和臺海和平穩定造成進一步損害。中方將根據形勢發展作出正當必要反應。

此外,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也曾指出,“我們堅決反對美國向中國臺灣地區出售武器,反對臺美進行任何形式的軍事聯繫。民進黨當局‘以武謀獨’不會得逞,只會破壞臺海和平穩定,給臺灣人民帶來更大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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