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發現,在某些網絡交易平臺上,只要花2元錢就能買到上千張人臉照片,而5000多張人臉照片標價還不到10元。瀏覽商家的素材庫,裏面全都是真人生活照、自拍照等充滿個人隱私內容的照片。(10月27日中國新聞網)

人要臉,樹要皮。現在,我們悄然進入刷臉時代,處處要臉,但是,我們必須給商家要臉立規矩,否則,我們的“臉”就會被拍賣,就會成爲某些利益燻心之徒的暴利工具。公民人人要臉,必須防範不要臉人侵犯權益。

犯罪就在我們身邊,危險正悄然逼近,我們必須保持高度警惕。今年8月13日,杭州兩名犯罪嫌疑人在多個網絡平臺盜取了數千條個人信息準備倒賣。今年年初,浙江衢州犯罪嫌疑人使用盜取的信息註冊某金融平臺賬號。這兩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利用“AI換臉技術”非法獲取公民照片進行一定預處理,而後再通過“照片活化”軟件生成動態視頻,騙過了人臉覈驗機制,實施犯罪。面對這種新型犯罪,給商家“要臉”立規矩迫在眉睫,他們必須對公民的“臉”進行完善的保護。

抓住重點環節,爲公民的臉部信息上兩把保險鎖。現實中,人臉識別技術的風險點,主要集中在存儲環節。大量的人臉數據都被存儲在各應用運營方或是技術提供方的中心化數據庫中。這就如同一個巨大的人臉資源庫,一旦服務器被入侵,高度敏感的人臉數據就會面臨泄露風險,一旦被犯罪分子利用,就會給公民造成巨大的損失。如何保證公民的“臉”不被盜竊,必須爲這個信息資源庫上兩把保險鎖,一是技術上的,二是制度上的。督促商家,使用刷臉,必須承諾保障公民臉部信息不被泄露,從思想意識上進行教育引導;其次,必須對商家泄露公民信息實行懲戒機制,不但要進行經濟懲罰,而且要進行制度性懲罰,限制其採用刷臉支付。

健全法制,爲公民撐起臉部信息保護傘。必須建立全國統一的法律規範,規範商家的刷臉行爲,制定制度標準,讓刷臉支付走上法制軌道,防止商家亂作爲,甚至借臉牟取暴利。《網絡安全法》《民法典》都有具體的規定,還需進一步健全,更好操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也提出了一些具體要求,我們要更加精準,更加細緻的完善。我們的法律應該爲公民刷臉保駕護航,促進刷臉經濟的健康發展。

刷臉生活,大勢所趨,技術法治必須跟進。有專業數據顯示,到2022年,全球人臉識別市場規模將達75.95億美元,約合508億人民幣。而在我國,截至今年10月14日,人臉識別相關企業已經突破1萬家,預計到2024年市場規模將突破100億元。歷史長河文明向前,不可阻擋,但是,我們的技術保障必須跟進,法律法規必須護航,唯如此,才能防範刷臉刷出隱患,才能保證刷臉時代刷出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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