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遼寧撫順。6歲女童被親媽及其男友狂虐3個月,熱水澆頭、鉗子拔牙、打火機燒嘴、鋼針扎腿、喂貓糧……全身數十處骨折,送醫後曾被下病危通知書。目前,親媽及其男友已被刑拘,待孩子傷情鑑定後開庭審判。

發生在撫順我們身邊的一起駭人聽聞的虐待女童案的細節材料,實在是太讓人氣憤了。

陳某威,男,因犯搶劫罪,於2005年3月18日被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於2006年9月22日刑滿釋放。

2019年11月,六歲女孩童童(化名)的母親劉某彥通過網絡認識陳某威,二人迅速確立戀愛關係,劉某彥帶着童童與陳某威同居,三人共同居住在撫順市順城區城東某居民樓。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5月期間,陳某威劉某彥的住宅及陳某威本人租住的房屋內,陳某威多次以各種理由用熱水燙、用拳腳和洗衣板毆打、用鉗子拔牙等方式傷害年僅6歲的童童,造成童童身體嚴重燙傷,多處骨折。同時,又對童童用針扎入大腿內、讓其睡地磚、不給蓋被、懲罰其長時間跪洗衣板、用菸頭燙其身體、逼迫其吞嚥菸頭、喫貓糧、喫貓屎、不給飯喫。

童童的母親劉某彥作爲女兒的法定監護人,在陳某威毆打、虐待被其女兒時,不僅不當場進行阻止,不及時就醫,反而喪盡天良和陳某威一起毆打6歲的親生女兒。2020年5月21日,兩人因感覺童童傷勢嚴重瀕臨死亡,二人將其送至醫院治療。同時謊稱孩子洗澡被開水燙了,又滑倒摔骨折了,治病需要錢,孩子的姥姥跟自己妹妹借了5萬塊錢,趕到醫院送錢時看到外孫女傷情後,遂委託其妹報警。劉某彥爲了阻止孩子姥姥報警,竟喪心病狂的威脅自己的生身母親(孩子姥姥)。

童童的爸爸:

我和孩子她媽2018年離婚,孩子判給她媽了,一直是我帶的。今年1月號才交給她。等我第一眼看這個孩子都沒認出來。

我是貨車司機,因爲這樣我也不能出去開車了……她姥姥姥爺身體不好,她奶奶和爺爺都去世了。我要知道這樣,說什麼也不能把孩子交給她。

童童的姥姥:

看看我這寶貝外孫女,原來五官端正,人見人愛,哎呀,這個就是受虐待了,這是重症監護室的照片……前面的門牙是他們用鉗子拔下來的,讓咽肚子了。他們喫飯不讓喫,讓跪搓衣板,讓喫貓糧。這手給燙的,肩部、臉部,打火機燒得脣尖也沒有了。全面檢查,腿上有一根針,這個時候人家醫院就感到是虐待,暗示報警。

手術不到10分鐘時我問孩子胳膊怎麼斷了,她說爸爸掰碎的,我就想起來,這是她媽找的男友。我問怎麼不說,她說不敢,要是告訴姥姥,姥姥姥爺都死定了,全家都死定了。孩子能活下來是老天眷顧,手段太殘忍,我感覺給他們判死刑都不爲過。

我知道後,從做手術都哭,一直哭到現在。我也是太失敗了,沒教育好好孩子,威脅我也不管她,報的110,110很重視,派出所直接把他們抓起來了。

經撫順市司法鑑定所鑑定:

1,被害人童童睿體表燙傷評定爲重傷二級!!!(用開水燙後再用涼水衝,再用開水燙後再用涼水衝,反覆三次)。

2,頭部損傷評定爲輕傷一級;

3,胸部損傷評定爲輕傷一級;(右側肋骨3、6、7、9骨折,左側7、8、9、10、11肋骨骨折,共計9根肋骨骨折)

4,骨盆損傷評定爲輕傷一級;(骨盆多處骨折)

5,胸椎損傷評定爲輕傷一級;(胸錐3、4椎體壓縮骨折)

6,右肱骨損傷評定爲輕傷一級;

7,左股骨損傷評定爲輕傷二級;(股骨頸骨折)

8,牙齒損傷評定爲輕傷二級;(用鉗子拔孩子的牙)

9,右尺骨損傷評定爲輕傷二級;

10,右大腿異物評定爲輕微傷;體表皮膚其他部位損傷評定爲輕微傷(扎入5釐米鋼針三枚)。

住院期間, 童童爸爸和姥姥家負債10多萬。目前,童童已經從醫院回到家中養傷,進行保守治療,一天上藥錢都得200多元。

來源:撫順微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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