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埇橋區結合實際,以減輕社區工作負擔,增強社區服務功能爲目標,在減負擴權增效上持續用力,推進城市基層黨建向縱深發展。

明確職責,爲社區瘦身減負

推行事項准入制度。進一步明確社區權責範圍,全面清理社區承擔的不合理負擔,嚴格落實城市社區依法履行職責主要事項清單、城市社區依法協助黨委政府工作主要事項清單、社區日常出具證明事項清單“三項清單”。指導組織全區66個社區對“三項清單”進行公示,對各職能部門在社區設立的工作機構和加掛的各種牌子進行規範清理。截至目前,共清理不規範標識標牌180餘塊。精簡社區考覈評比。全面取消街道承擔的協稅護稅、招商引資工作任務,不再進行單項考覈。由民政局牽頭對社區實行年度綜合考覈,街道統一組織實施,開展社區檢查考覈評比過多過濫問題專項整治,對覈准進入社區的考覈事項進行整合,建立統一的考覈評比指標體系,逐步建立完善居民羣衆滿意、駐區單位滿意的服務評價制度。加強社區資金保障。按照“權隨事走、費隨事轉”原則,積極協調對接相關部門,兌現社區各項經費。已將社區工作經費、服務羣衆專項經費和社區專職工作者報酬納入財政預算,同時兌現“智慧社區”、“三社聯動”試點建設配套資金。

釐清權責,爲社區擴能賦權

明確賦予三項權力。賦予社區黨組織對轄區單位評優評先,榮譽申報等的評價權,對公共服務單位、物業公司等評價和年檢年審的建議權;在“兩代表一委員”、先進模範人物等推薦評選中,充分徵求其所居住的社區黨組織意見。執法力量下沉網格。按照精細化管理標準,初步將全區社區劃分爲63個一級網格、605個二級網格、2448個三級網格。公安、交通、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等有關部門,明確專人,定期到管轄和服務社區網格報到,參與社區日常基層治理。實行“區(直)屬、街(道)考、社(區)用”,將區直部門派駐機構和“執法力量進社區”人員在社區網格中的工作表現作爲年度考覈的重要依據。全面推進區域化黨建。在社區推行“大黨委”、黨建聯席會議制度,強化社區統籌治理能力。全區配備234名社區“大黨委”兼職委員,社區“大黨委”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劃定大事共議、實事共辦、要事共決、急事共商四類議事工作範圍,組織兼職委員共謀舉措,並將兼職委員履職情況作爲年度和任期述職評議的重要依據。社區吸收轄區內服務職能較多、影響力較大的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爲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強化對社區黨建聯席會議的具體指導,全區66個社區均建立黨建聯席會議制度,吸納成員單位315家。

完善制度,爲社區提質增效

集中精力抓服務。不斷加深城鄉社區協商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建設。2020年以來,全區66個社區均建立社區議事協調工作機制,共開展社區協商會議120餘次,爲居民解決重大事項100餘件次。全面推進“三社聯動”深入開展,三里灣街道紡織路社區作爲三社聯動省級試點,已孵化6支志願服務團隊,吸納核心志願者100餘人,吸引樓棟志願者50餘名。黨員帶頭作表率。實行社區黨員分類管理,根據社區黨員年齡、職業特長、身份及其活動規律,堅持有利於黨組織教育管理監督,有利於黨員發揮作用,有利於黨員參加活動的原則,將社區黨員分爲“直管黨員、在職黨員、離退休黨員”,有針對性地實行分類教育管理。落實“雙報到、雙通報”制度,依託區域化黨建等載體,調動在職黨員積極性和主動性,進一步密切在職黨員與社區的聯繫,增強在職黨員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共駐共建促發展。社區履行具體責任,發揮融合樞紐作用,加大與駐區單位在黨建、教育、文化、體育等場所陣地、活動設施方面的相互開放和統籌使用力度,做到優勢互補、資源共享。2019年以來,各駐區單位累計向社區捐贈600餘套健身器材,向社區羣衆免費開放活動場館35個。各駐區單位累計到社區開展志願服務活動1400餘次,幫助解決實際困難110餘件。

優化隊伍,爲社區配強力量

紮實開展員額覈定工作。區民政局會同區人社局細化專職工作者職責分工,根據社區規模大小、人口數量及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統籌分配到各社區使用。強化社區工作者配備管理。重點從從選拔任用、教育培養、管理考覈、待遇保障等方面加強對社區專職工作者的管理,進一步探索落實社區“兩委”幹部社會保險制度,不斷加強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激勵社區黨組織書記幹事創業。出臺《埇橋區村和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管理辦法》,暢通村和社區黨組織書記上升渠道。2020年,7名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因文明創建工作實績突出掛任鄉鎮(街道)班子成員,進一步激發了村和社區幹部幹事創業熱情。(劉景陽 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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