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博

當地時間29日上午,韓國最高法院對前總統李明博涉嫌貪污受賄案進行終審宣判,維持二審判決結果,判處78歲的李明博17年有期徒刑。李明博未出庭。此前二審他被判17年、罰金130億韓元、追繳57.8億韓元。目前保釋在家的李明博,將面臨再次被收監。

2018年4月,韓國檢方以貪污受賄、濫用職權、逃稅等16項罪名起訴李明博。對此,李明博反應強烈,斥其爲“政治報復”。同年10月,涉嫌貪污受賄案一審宣判,李明博獲刑15年有期徒刑,被處罰金1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711萬元)。他與檢方均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29日上午,大批記者聚集在李明博住宅前(韓聯社)

2019年3月6日,韓國法院批准保釋申請,李明博在被拘禁近一年後獲准保釋回家。

今年2月19日,李明博涉嫌貪污受賄案二審宣判,獲刑17年,被罰款1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711萬元),追繳約57.8億韓元。並撤銷其保釋令,重新對其收監。但李明博被當庭逮捕6天后暫時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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