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推進房地產遺留項目轉移登記(分戶)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據《呼和浩特市房地產遺留項目不動產轉移登記(分戶)實施方案》的要求,呼和浩特市四區及經濟開發區在街道辦事處分別設立40個不動產駐社區遺留項目(分戶)受理站,呼和浩特市稅務局設立20個不動產駐稅務遺留項目(分戶)受理站(包括市四區不動產登記服務大廳原有的5個受理點),深入一線爲民辦事,方便百姓就近在社區提交申請材料並繳稅,早日拿到證書。

政府目前正在積極有序推動房地產遺留項目(分戶)工作。對已辦理大產權的項目,經過前期各區街道辦事處的入戶摸底,對摸底具備分戶條件的,如原開發企業存在,政府督促開發企業做好宣傳、材料收集等工作,爲居民辦理分戶;如原開發企業滅失,由各區政府牽頭,按小區逐幢、逐單元在通告欄及單元門等處張貼通知,並告知辦事羣衆該項目已經辦理了大產權,具備辦理分戶條件。

辦事羣衆申請辦理時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呼和浩特市不動產登記申請書(房地產遺留項目轉移登記);

2.申請人身份證明,包括:買受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離婚證)等原件;轉讓人營業執照複印件(蓋公章)、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3.商品房網籤合同或政府認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4.發票(收據、執行裁定書)。提交材料並完稅後五個工作日內可拿到不動產權證書。

爲避免辦事羣衆扎堆提交材料,具體辦理時間將會另行通知,逐幢進行辦理。

據瞭解,按照政府要求,相關部門在2021年底將會對房地產遺留項目具備分戶條件的應發盡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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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呼和浩特晚報

編輯:董柏傑

校對:張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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