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打工人,租房人的這些瞬間更令人心酸!
最近,“打工人”一詞突然
有人在調侃、有人在諷刺、也有人感慨
還有人說,這是一個
在自嘲中覺醒的階級
但許多人卻忽略了比打工人
還要讓人心碎的是——
打工的租房人
何以爲家?何時能結束搬家?
拆遷、搬家是大多數租房人的噩夢
自今年以來
廈門就開始陸陸續續的拆遷工作
房東隨口一句
“這裏要拆遷了,你趕緊搬家吧!”
能讓無數租房人心態瞬間崩潰
接下來還要面對找房、看房、搬家等
以及之後未知的無數次的搬家
房東不租了要搬家
地段不好要搬家
租期到了要搬家
工作換了要搬家
......
每一次搬家之後整個人就虛脫了似的
而搬來搬去
不過是爲了一個舒適的家
租房人就該低人一等嗎?
租房人的不平等停車待遇
昨天,廈門小魚網網友@仙鶴髮貼說出某小區停車的不平等待遇:
人還有貴賤之分?本地的租金1200元,外地租客要2400,外來打工租房還得交更多的錢!
作爲打工人已經很不容易了
打工的租房人更不用說了
住在一個屋檐下
卻要被不平等對待
圖片源自小漁網
都說有房子,纔算是有個家
心纔有所歸屬,靈魂有所棲
但是看看如今廈門的房價
不禁望洋興嘆!
買房與我等打工租房人有何關係?
租戶沒有資格參加小區的博餅活動
另外一位名叫@白菜菜菜的網友發帖稱:
一年一度的中秋節要到了,某小區物業舉辦中秋博餅的活動,作爲租客的我們卻被告知租戶不能參與此次博餅,要業主纔有資格參加。
請問每個月的房租跟物業費不是我們交的嗎?我們的物業費交的沒有比業主少,爲什麼被區別對待?
原本以爲
住在小區裏有了生活氣息
平日裏和左右鄰舍有說有笑
然而到了這個時候
哪裏還有鄰里親切
自己只是個局外人罷了!
對於租戶和業主是否應該享有平等的權益
大家各持觀點不一
那麼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呢?
“租售同權”存在,卻難以實施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說過“租售同權”,從字面意思理解就是:租房者與買房者應當享有同等待遇與權益。
其實早在2017年,住建部就已經提出了這樣的法律條文,並且稱將明確立法“租售同權”。
但是,現在看來很多人都已經忘了,有這樣一條維護租戶權益法律的存在。
“租售同權”最初產生的意義在於,保障老百姓在進入一線城市或外地大城市打工的基本生存需求,平等教育、醫療等社會公共服務。
而現在,外地打工人若想獲得同樣待遇,卻要有額外條件。
其實,任何一座城市的發展,都離不開包括農民工在內的許多打工人。租房人來到這座城市打工,他們也爲這座城市貢獻了一份力量,本就應該享受到一些平等待遇的。
若不是生活所迫,誰願意寄人籬下,在他鄉租房打工呢?對此,你有什麼看法呢?
編輯:豬客之家
圖片: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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