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打工人”一詞突然

有人在調侃、有人在諷刺、也有人感慨

還有人說,這是一個

在自嘲中覺醒的階級

但許多人卻忽略了比打工人

還要讓人心碎的是——

打工的租房人

何以爲家?何時能結束搬家?

拆遷、搬家是大多數租房人的噩夢

自今年以來

廈門就開始陸陸續續的拆遷工作

房東隨口一句

“這裏要拆遷了,你趕緊搬家吧!”

能讓無數租房人心態瞬間崩潰

接下來還要面對找房、看房、搬家等

以及之後未知的無數次的搬家

房東不租了要搬家

地段不好要搬家

租期到了要搬家

工作換了要搬家

......

每一次搬家之後整個人就虛脫了似的

而搬來搬去

不過是爲了一個舒適的家

租房人就該低人一等嗎?

租房人的不平等停車待遇

昨天,廈門小魚網網友@仙鶴髮貼說出某小區停車的不平等待遇:

人還有貴賤之分?本地的租金1200元,外地租客要2400,外來打工租房還得交更多的錢!

作爲打工人已經很不容易了

打工的租房人更不用說了

住在一個屋檐下

卻要被不平等對待

圖片源自小漁網

都說有房子,纔算是有個家

心纔有所歸屬,靈魂有所棲

但是看看如今廈門的房價

不禁望洋興嘆!

買房與我等打工租房人有何關係?

租戶沒有資格參加小區的博餅活動

另外一位名叫@白菜菜菜的網友發帖稱:

一年一度的中秋節要到了,某小區物業舉辦中秋博餅的活動,作爲租客的我們卻被告知租戶不能參與此次博餅,要業主纔有資格參加。

請問每個月的房租跟物業費不是我們交的嗎?我們的物業費交的沒有比業主少,爲什麼被區別對待?

原本以爲

住在小區裏有了生活氣息

平日裏和左右鄰舍有說有笑

然而到了這個時候

哪裏還有鄰里親切

自己只是個局外人罷了!

對於租戶和業主是否應該享有平等的權益

大家各持觀點不一

那麼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呢?

“租售同權”存在,卻難以實施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說過“租售同權”,從字面意思理解就是:租房者與買房者應當享有同等待遇與權益。

其實早在2017年,住建部就已經提出了這樣的法律條文,並且稱將明確立法“租售同權”。

但是,現在看來很多人都已經忘了,有這樣一條維護租戶權益法律的存在。

“租售同權”最初產生的意義在於,保障老百姓在進入一線城市或外地大城市打工的基本生存需求,平等教育、醫療等社會公共服務。

而現在,外地打工人若想獲得同樣待遇,卻要有額外條件。

其實,任何一座城市的發展,都離不開包括農民工在內的許多打工人。租房人來到這座城市打工,他們也爲這座城市貢獻了一份力量,本就應該享受到一些平等待遇的。

若不是生活所迫,誰願意寄人籬下,在他鄉租房打工呢?對此,你有什麼看法呢?

編輯:豬客之家

圖片: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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