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我們見證了《關於加強公益訴訟工作協作的意見》簽約,這是我市在探索‘河長+檢察長’依法治理河湖新模式,對我市推進‘幸福河湖’工作,維護和改善水生態環境和水資源保護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北海市副市長、河長辦主任歐餘軍說道。

10月28日,北海市人民檢察院與北海市河長制辦公室聯合簽訂《關於加強公益訴訟工作協作的意見》,明確了線索移送、信息共享、調查取證與協助配合、督促程序、提起公益訴訟、日常聯絡與業務交流等各項工作機制,爲常態化開展集北海市區域內的水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會上,歐餘軍強調,要充分提高認識,全市各級檢察機關與與各級河長辦公室要加強溝通協作配合,形成聯動合力,持續開展好河湖“清四亂”工作,打造“幸福河湖”。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河長+檢察長”治河新模式,提高人民羣衆認知度、參與度。

探索建立“河長+檢察長”依法治河新模式。是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全國“兩會”精神會議上關於推行“湖長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要求,探索構建長效協作機制的創新舉措。北海市堅持河長、檢察長共同領導,實行重要內容及時溝通,重要部署共同決策,重點環節聯合推進,重大疑難問題牽頭辦理,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實現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同向共贏。

北海市人民檢察院以持續強化江河生態保護爲目標,以行政執法與公益訴訟銜接配合爲抓手,致力於以長效機制推動履職擔當常態化。對人大代表反映的鐵山港區營盤鎮石村村委沙泥墩河河道嚴重堵塞導致農民損失慘重的問題,檢察院依法向有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履行監管職責。爭取項目資金19萬元,對沙泥墩河河道嚴重堵塞問題因地制宜採取有效措施清淤疏浚,清理河道1200米,規劃排澇面積750畝,努力爲農民羣衆辦事實辦好事。

據悉,北海檢察院聚焦在水庫、水渠、水利建設維護及農業生產資料等方面開展公益訴訟監督,共受案線索9件,立案8件,促進整改水庫2個,督促維修河道及水利灌溉措施各1條,對發現清水江水庫養殖問題,及時立案辦理,確保引用、灌溉用水安全衛生。積極開展公益訴訟“回頭看”專項行動,嚴防事後反彈回潮。對合浦縣檢察院辦理的合浦縣沙田鎮田寮水庫周邊圈養鴨子造成水質污染問題、海城區檢察院辦理的北海市牛尾嶺水庫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水質被污染問題進行專項“回頭看”,有效推動職能部門依法履職,確保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得到切實保護。

下一步,北海檢察機關將聚焦重點工作,主動作爲,探索“河長+檢察長”新模式,爲北海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貢獻更多、更大的檢察力量,努力推動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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