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晚,青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組織統一夜查行動,一名剛到青島務工一週的駕駛員因醉酒駕駛被李滄交警查獲。

當晚9時50分許,李滄交警火車北站中隊在沔陽路瀏陽路路口查車,李某駕駛車號爲魯h131DE的黑色轎車沿四流中路北向南右轉入沔陽路發現民警在此處查車,想轉向逃離被民警查獲。經測試,李某酒精呼吸值爲141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民警遂將其帶到八醫抽血檢測。

李某到達八醫再三要求上衛生間,進入衛生間內便賴着不出來,民警多次勸說,李某才接受抽血檢測。經李某交代,他剛到青島衡陽路一處工地打工一週,當日晚上李某和同事聚餐喝了一紮啤酒,準備到沔陽路一賓館住宿,同車一共四人都喝了酒,李某認爲自己喝的少毛遂自薦駕駛車輛,不料行駛到沔陽路瀏陽路路口被李滄交警查獲。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一旦醉駕結果確認,李某將面臨承擔刑事責任,被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的處罰。(觀海新聞/青島晚報 記者 劉卓毅 通訊員 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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