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新車纔開50公里,發動機要大修,銷售僞造車主簽字,4S卻不知情?

買車肯定都是想買新車,但新車卻不一定是好車,不是說現在車子的瑕疵率比較高,而是因爲網絡發達了,曝光率高了,人民羣衆也就都知道了,而以前信息不發達,大夥都是矇在鼓裏的!就從曾經最轟動的奔馳漏油事件來說,若不是網絡曝光,車子能退?相關部門會重視?雖說三包法在不斷完善,但卻遠遠不夠,4S店店大欺客的事情仍舊在發生,車子的維權事件依舊在升級,甚至還有更惡劣的,就如今天要講的這件事!

這位楊大哥花了20多萬買的新邁騰轎車,結果提車當天還不到50公里,儀表盤就顯示有故障:請檢查機油液位!可打開機艙,拿出遊標卡尺,卻發現是沒有機油的!車子隨即拖到4S店檢查,得出的結論是:散熱器底座墊子密封不嚴!說是墊子出問題了,換一個就好了!以爲是個小問題,4S店給予一定的補償,雙方達成一致!結果第二天維修的時候,卻發現根本不是墊子的問題,而是發動機缸體有質量缺陷!

所以現在的換一個發動機的長缸體,這就相當於大修了,對於一輛纔開50公里的新車來說,要大修發動機,開玩笑呢?這不分明就是有質量缺陷嗎?那必須給我退換車,還修什麼修?你拿一個瑕疵品來忽悠消費者,這就是欺詐銷售!可面對車主的訴求,4S店又拿出了三包法,必須維修更換兩次以上纔行,只能保修加賠償!可事情到這還沒結束,因爲車主發現了這張發動機拆修單上的簽字是陌生,誰僞造了我的簽字?

此時車主纔想到,你們只是換一個墊子,怎麼好端端沒經過我同意就拆我發動機了?原來都是因爲這個僞造的簽字!4S店稱這是銷售人員的代簽,可能是工作疏忽了,又可能是害怕擔責,發現不是墊子的原因之後,就想着拆下發動機看漏油的原因到底在哪,於是就簽了字,還表示他們是不知情的!原來這是你們自導自演的一齣戲?你們這不就是先斬後奏嗎?我的車子自己做不了主,車子不僅不給退,發動機還必須修?我的損失誰來賠?

車主覺得這是一輛有質量問題的車子,以後還指不定出現什麼別的問題,所以再多的賠償都不行,必須要退車。而4S店的態度就是:同意修車,賠償儘可能的滿足,退車那就請走法律程序,我也支持你去走!

車主很無奈,現在根本不想看見大衆車標,更是對4S店的種種做法感到氣憤,這就是無法無天!憑什麼一輛出廠有質量缺陷的車子能夠走三包法?這就是不符合新車交付條件,有理由解除合同,可最終還是落入了4S店的圈套裏!車主表示會維權到底,此事我們正在跟進!

對於這輛車,不知各位怎麼看?能否退換車?若你是車主,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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