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種藥停用召回,包括複方對乙酰氨基酚片、複方顛茄氫氧化鋁片...

10月29日,國家藥監局發佈了“關於18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20年 第73號)”(以下簡稱“通告”)。

通告顯示,經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等9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爲貴州締誼健康製藥有限公司等11家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的18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這18批次不合格藥品涉及10種藥,有6種爲製劑,分別爲複方對乙酰氨基酚片、複方顛茄氫氧化鋁片、參麥注射液、注射用奧扎格雷鈉、注射用卡絡磺鈉、注射用奈達鉑;4種爲飲片,分別爲黃精(酒黃精)、前胡、紅景天、秦艽。

對於以上不符合規定藥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採取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規定原因開展調查並切實進行整改。

同時,國家藥監局要求,相關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組織對上述企業和單位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爲立案調查,並按規定公開查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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