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户

标题:进京证争议再被提起,强制办理7天,是否真的侵犯人权?

本来笔者再也不想提起进京证的办理方式,因为说来说去无非也就那几点,但是近期却有读者希望再出一篇关于进京证的文章,于是笔者秉着完成任务的心态,再次查阅了一番关于进京证往期的文章和条例。

这一查不要紧,笔者在一篇关于人权文章的评论区发现了一位读者的评论,该读者坦言进京证强制办理7天的规定侵犯人权,作为进京证的使用者,有权利决定办理天数而不是由相关部门规定,那么强制办理7天真的侵犯人权吗?

01“我就来3天,剩下的4天怎么办”

有此类疑问的人群绝对不在少数,至于有些人不理解为何会有这样的疑问,那是因为我们所在的圈子不同,笔者将需要办理进京证的人群分为三类:

第一类、长期居住外地,偶尔进京;

第二类、长期居住外地,频繁进京;

第三类、长期居住北京,外地车主。

此类疑问主要出现人群为第二类,首先第一类由于长期居住外地,偶尔才需要进京游玩或办事,每年12次长达84天的进京证数量已经足够,哪怕有浪费也无伤大雅。

而第三类由于长期居住在京,且驾驶着外地车的车主,更不存在此类疑问,因为他们只会将12次84天用得一干二净,不存在剩余。

而第二类人的情况则完全不同,由于长期居住在外地,但是又有业务需求,需要频繁进京,可能每次来京只有短短的2-3天,但是次数上却比较多,所以进京证的规定就显得不尽人意,在面对剩余天数的时候只能静静地看他消失,且次数也无法再提高。

02读者坦言:所谓的不尽人意,就是侵犯人权

多数读者可能对侵犯人权不太了解,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而人权最典型的特征则是自由和平等,如果有人或规定侵犯了这份自由和平等,则可以被视为侵犯人权。

回过头我们再说进京证,首先进京证是外地车驶入北京必须办理的证件,这是相关部门为规范北京道路所提出的限制条例,而作为中国公民就有义务来遵守这项规定,但是相关部门却不应该限制办理天数。

办理进京证是必须遵守的规定,但是在限制办理天数的同时还限制办理次数就显得太过严格,百姓应当遵守规定,而规定也应该给予百姓便利,需求只有短短两三天,却强制办理7天,难免给人带来被侵犯的感觉。

03按需办理,总量不变,提高便利度

所以进京证的办理应该适当做出改变,尤其是针对第二类人群,在保持进京证天数总量不变的基础下,取消每次办理7天的限制,具体办理天数应由使用者来决定,这样既能解决进京证便利度低的问题,也能提高百姓的满意度。

其实进京证从推出到现今经历过多次改革,2014年停办有效期为半年的长期进京证,2016年完善了进京证办理所需材料,2018年推出进京证办理每年12次每次7天新政,2019年11月1日试运行,2020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三次改变中只有最后一次,即限制了总量也限制了次数,也将百姓的满意度降到了低谷,这种一刀切的改动无论是对于百姓的便利度还是未来发展都是不利的,所以对进京证办理方式进行修改并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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