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規範我市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行爲,強化秋冬季藥品零售企業疫情防控工作落實,近日,蘭州市市場監管局成立4個檢查組,對全市21家藥品零售企業集中開展了GSP飛行檢查。

本次檢查嚴格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現場檢查指導原則》的標準和要求,以藥品購銷渠道、執業藥師在崗履職、電子處方系統的運用和處方藥銷售管理、含麻黃鹼複方製劑和冷鏈藥品管理、計算機系統追溯管理、疫情防控措施落實等爲重點,對藥品零售企業的質量管理與職責、人員管理、文件、設施設備、採購與驗收、陳列與儲存、銷售管理、售後管理等藥品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狀況進行了認真細緻的檢查。

從檢查情況看,絕大多數藥店都能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標準做到規範經營。對個別藥店存在的質量管理文件未及時修訂、溫溼度計未及時校驗及溫溼度記錄不全、未按照藥品外包裝標識要求儲存和陳列藥品、計算機系統電子數據未按要求備份等問題,蘭州市市場監管局將依法進行跟蹤整改。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堅持問題導向,督促各藥品零售企業自覺開展自查自糾,強化對藥店的動態巡查和定期複查,確保飛檢問題整改到位,全力保障我市人民羣衆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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