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诺

老百姓对超出生活范畴的故事,一直抱有一种本能的好奇。

而围绕法律展开的职场剧,便正好满足了老百姓的窥探欲。

然而,此类题材在内地影视市场里,却一直是一个小众的稀缺题材。

即便偶有作品问世,也大多陷入窠臼,因剧情悬浮而难以服众。

比如,去年问世的《精英律师》和今年年初问世的《决胜法庭》,就是两部非常典型的失败之作。

上一部比较成功的法制职场剧,甚至还要追溯到三年前问世的《人民的名义》。

作为正剧,该剧从出品到创作,每个环节都对现实和改编之间的平衡做出了不错的考量。

这种考量,与有关部门的保驾护航密不可分。

不过,官方的保驾护航,倒也并非屡试不爽的万能药水。

比如,同样由官方出品的《黑色灯塔》,就疑似有翻车之嫌。

《黑色灯塔》采用了单元剧的模式来构造全篇。

全剧一共30集,由6个单元案件和1条剧情主线串联而成。

早在宣传阶段,官方就亮出了“真人真事”改编的杀手锏,不但让剧情真实接地,而且还针对原生家庭、拐卖事件、职场安全、校园霸凌在内的多种现实议题做出反思。

初衷非常好,但落实到剧中去看,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与其他正剧相比,《黑色灯塔》在选角方面,显得更加年轻态、青春化。

剧中四位主演,年龄都在30岁左右:吴倩、杨玏、郑雅文、代旭。

女主角吴倩,是“武大校花”出身,因在《何以笙箫默》里饰演小赵默笙而走红。

出道以来,她饰演的角色,大多以古灵精怪的阳光女孩为主:《择天记》中的妖族公主落落、《我的奇妙男友》中的女明星田净植,《冰糖炖雪梨》中的速滑少女棠雪……

男主角杨玏,是实力不俗的星二代(父亲杨建新)。早前,他曾在热播剧《三十而已》中饰演陈养鱼(陈屿)。

全剧将最大的看点全都押宝似的押在了观众缘较好的吴倩身上。

剧中,她一人分饰两角,扮演乔雅和乔诺两姐妹。妹妹乔诺瞒天过海,顶替姐姐参加法院的实习生考试,然后过关斩将地上岗。与此同时,姐姐乔雅则莫名失踪,为全剧埋下伏笔。

这种“真假姐妹”的设定,让这部剧带上了《白夜追凶》的影子,甚至有人为其冠上了“女版《白夜追凶》”的头衔。

虽然姐妹代考的设定看起来颇为吸睛,但身为一部法制剧,该剧却有着“知法犯法”的意思,并不能给观众做出积极正向的引导。

毕竟,早在2015年开始,这种代替他人考试的行为就已经入刑。

一路追下来,我们可以轻易地发现,这部剧的噱头明显大于实质。

不说别的,光是女主的表演,就不足以令观众满意。

透过这部剧,吴倩展现出了强大的转型意愿。然而,她自身的演技实力,却明显与这种意愿不相匹配。

尽管她此次在造型上留起了利落的短发,但她在剧中的表现,却依然换汤不换药地延续了青春剧的做派。

嘟嘴、撒娇、瞪眼、卖萌之类的肤浅表演,在剧中随处可见,根本撑不起整部剧类型上的深沉。

众所周知,"少女感"不能吃一辈子,"初恋脸"也终将会变老,要想长期在演艺圈生存下去,终归还是要靠演技。

时年28岁的吴倩,显然深谙这一道理。

只不过,转型这件事从来都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

不是一个演惯了偶像剧的流量演员,剪掉长发演一个正面积极的角色(警察、检察官)就能轻而易举地做到的。

至少要像白宇那样,经历脱胎换骨式的磨炼,才能被观众所认可、所接纳。

虽然《黑色灯塔》并没有重点渲染男女主的感情线,但从他们狗血的相遇开始(女主看到男主突然神经质地奔跑),我们就已清楚地料到,他们接下来肯定有故事发生。

由于该剧叙事比较紧凑,大部分时间都在为刑侦线挪时间,所以男女主的情感互动就显得仓促、尴尬且突兀。

感情线出来时,像看偶像剧、青春剧;刑侦线出来时,又像看正剧、职场剧。来回摇摆,颇为迷幻。

除演技之外,《黑色灯塔》在人设、剧情方面,同样也常识不清、逻辑混乱。

全剧最大的问题,在于它越俎代庖,混淆了警察、检察官的分工协作。

调查过程中,一旦警方提供的证据链不足,检察官可以介入案件进行调查。

但女主作为法院的实习生,却并不具备这种调查权限。女主每次介入案件,进行推理、侦破,其实都是在越权执法。

与此同时,该剧还忽视了警察的刑侦能力,让检察官主动揽下警察的职责,贯穿了案件从侦破到审理的全部环节。

所以,就剧情内容来看,《黑色灯塔》并不是一部严谨细致的公诉职场剧,而是以公诉普法为名,行刑侦悬疑之实。

除此之外,编剧还在编写过程中,为女主大开方便之门,赋予了极强的主角光环:作为实习生,其推理能力比大她五岁的检察官都强;每每出现重要疑点,都由她率先发现。

第二个单元故事,为了突出女主的推理能力,给女主和女二腾出时间增进友谊,让女二对女主产生钦佩之情,甚至直接架空了男主的戏份,让男主几乎隐身。

因为剧情由真实事件改编而来,所以剧中案件大多紧贴当下的社会热点:案件一“女子公园被杀案”,可以让人联想到前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杭州杀妻案”;案件二“地下车库强奸案”,可以让人联想到“罗冠军案”。

案件一讲的是女编辑叶姝被丈夫何学兵设计拐卖到山村,之后几经辗转逃回城市找丈夫报仇,结果惨死血泊。

案件二讲的是布尔乔斯投资公司的女高管王亚楠恶意陷害员工丁杉,自编自导了一场强奸案,并利用这起案件引导舆论,造成公司股票大跌,让自己伺机上位。

两起案件,乍一看去,似乎没什么毛病,但深扒下去却是漏洞百出。

其中,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它对女性所流露出的满满恶意。

案件一里,叶姝被拐之后,结识了同村的人贩子。相处过程中,叶姝和这个人贩子产生了感情。

后来,这个人贩子不但帮叶姝逃离山村,而且还及时出手,救下了两位主角。

很多观众看到这里,都不由发出了质疑,觉得一个都市女白领怎么会爱上贩卖儿童的人贩子,认为此举有抹黑女性之嫌。

况且,对一部法制剧来说,为人贩子树立正面形象,显然也是不适宜的。

如果说,它不想把人贩子拍的非黑即白,想要挖掘出人物内心的复杂面,那倒也可以理解。

但《黑色灯塔》却并没有在简短的剧情里,对人贩子的行为动机做出合理的解释,看上去只是为了向善而向善的强行洗白。

同样的问题,还发生在案件二里。

案件二的单元女主王亚楠,是个爱钱如命,不惜为钱财陷害他人的女性角色。这一设定本身无可厚非。

让人反感的,是案件庭审结束时,法官和女主在对话中对女性优势做出的定义:所谓的女性优势,是人们潜意识里普遍存在的对女性弱势的认知。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指在强奸案、性骚扰案中,女性并不是弱势群体。受害者和施暴者在道德层面上,有责任有五五开的嫌疑。

说的直白点,就是“你穿那么暴露,别怪别人对你动歪心思”。其整体逻辑,显然更偏向于受害者有罪论。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法理还是情理,《黑色灯塔》都不足以满足观众对一部法制职场剧做出的期待值。

撇开剧情不谈,这部剧光在价值层面,就已严重地偏离了主流。

作为观众,我们不禁怀疑,主创是否能够在合乎法制理论的前提下,合情合理地完成这部剧?

倘若后续剧情都如此粗劣,那么这部剧,还真是不看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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