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交警对超员超载、酒驾醉驾、“黑校车”等严重交通违法持续进行严查严处,但各地依然不时有人以身试法。我们来看河北保定、陕西大荔两起“黑校车”超员的案例。

日前,在河北保定市定兴县,交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中型客车行驶异常,经拦停检查,发现该车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先说载人情况。该车核载15人,实载20人,超员33.3%。除了驾驶人和一名随车老师,其余18名都是四五岁的幼儿园学生。

交警立即将超员人员进行安全转运,并对驾驶人张某进行调查,得知该车执未取得校车标牌,张某也未取得驾驶校车的资格。同时,他还存在准驾不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最终,张某因上述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合并处罚款21750元,驾驶证记19分。

在陕西大荔县,11月1日下午,王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中,因涉嫌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从事校车业务、超员载客被交警查获。经检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8人,超员60%。车上的7名小学生来自不同的村和学校,王某负责每周五和周日往返接送,按学期向家长收取车费,属于长期有偿运载学生。

最终,王某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被处罚款20200元,驾驶证记6分。

转发: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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